1、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会议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一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涉及国务院部门的,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根据工作分工亲自过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涉及地方的,省(区、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催促检查。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要着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和纠正涉及保障房、医疗卫生效劳、入学就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要认真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在全面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2、结果的根底上,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要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在2023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的汇报。今年3月至5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重点审计了2023年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管理的9项社会保险基金、6项社会救助资金、3项社会福利资金共18项社会保障资金,核查了202
3、3年以来相关数据;延伸审计了29273家企业、422023家医院和820231个村(居)委会。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收入2.84万亿元,比2023年增长3.13倍;支出2.11万亿元,增长3倍;年末累计结余3.11万亿元,增长4.35倍。审计说明,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平安,基金运行平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为稳定公众消费预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社会保障工作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够标准和违纪违规等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不够,局部地区社会保障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局部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资金管理效
4、益不够高,少数单位和个人违规牟取利益。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正在组织整改。 会议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初建,下一阶段要全力加强标准化建设。 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尽快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二要健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建立标准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社会保障信息公示和披露的方式和程序。重点加强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以及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 第二篇: 一、审计: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一、审计: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根据授权或接受委托,依法对被审
5、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鉴证,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方案、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三、审计分析法: 1.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某一份会计报表中的某一工程与既定标准的比较,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2.比率分析法,是指通过某一份会计报表中的某一工程同其相关的另一工程相比得出的相对数进行分析比较,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 3.平衡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利用会计平衡原理,对某些工程
6、或数据的相互平衡关系进行分析比较,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4.趋势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某些经济指标在一段较长时期美的开展趋势,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5.账户分析法,是指利用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分析会计记录有无过失,是否适当,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 6.账龄分析法,是指根据应收、应付款项挂账期限的长短,确定企业资产、负债是否存在的一种技术方法。 四、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事项存在重大的错报事项,而未能在审计意见中披露。 五、在何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存意见审计报告。 1.财务报表已经按照适用的会计准那么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
7、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那么的规定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六、审计准那么:是执行审计工作时应该遵循的行为标准,也是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及其工作质量的要求 七、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和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信息。 八、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以工程经理、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为复核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工程经理复核是第一级复核,对下属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发现问题,并催促审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部门经理是第二级复核,对工程经理复
8、核的一种再监督,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关。主任会计师复核为最后一级复核,既是工程经理、部门经理二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整个审计工作质量的最后把关。 第三篇。以人为本是审计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开展观的核心。其所讲的“本,就是根本,就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审计机关来说,应贯穿于整个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一、以人为本,要在审计工作中重视对“法的灌输 以审计法为主线的一系列审计法律法规,既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据,也是接受审计监督的部门单位和所有公务人员应 该知悉了解的根本法律知识。应从三个层面加大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灌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审计机关要不失时
9、机地开展送法进政府、进机关活动,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对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二是加强对被审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主动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认真对待审计监督,依法落实审计结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对所有财务人员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规以及财务制度、会计标准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财会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依法接受审计的意识,促进财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 二、以人为本,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对“人的监督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就审计机关而言,经
10、济责任审计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前要突出两点:一是要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比重和力度,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在履职期间应负的经济责任这一重点。经济责任审计既包括对“单位的审计,又包括对“人的审计,而对“人的审计监督是其核心内容和实质所在。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深化内容,创新思路,从以法人为重点的审计逐步转向以自然人为重点的审计,实现由对事的审计转变为针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行为的审计。要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在履职期间的决策、管理和政策执行三个方面来展开审计
11、,审查领导干部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审核评价该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财政收支和相关重大经济活动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领导干部执行宏观政策、财政财务政策、有关经济指标落实及个人廉政情况。通过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及时揭露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效劳。 三、以人为本,要在落实审计结论中注重“改的成效 要充分认识审计结论的法律地位,更加注重维护政令畅通,把落实审计结论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和防范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环节来抓。在落实审计结论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工作中处处表达人性化,践行文明审计的要求,转变和拓宽工作思路,要在坚持依法处分的同
12、时,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力度,实现从重处分向重整改的转变,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使问题得到纠正,漏洞得以堵塞,从根本上和源头上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 四、以人为本,要在审计队伍建设上强调“廉的内容 古人说,“公生明,廉生威。审计机关作为政府专司经济监督的重要机关,在自身建设上尤其要突出一个“廉字,视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事业科学开展的生命线。审计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人,要把人本理念贯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的始终,精心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恪守审计署公布的新“八不准廉政纪律,
13、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高效廉洁、敢打硬仗的审计队伍。 第四篇: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0601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1号 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中国内审协会2023-05-2023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根本准那么制定本准那么。 第二条本准那么所称控制自我评估,是指由对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负有责任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来协助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第三条本准那么适用于各类组织的
14、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那么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之前应适当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根据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考虑审计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内部控制审计目的的实现。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制定控制自我评估方案,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做好组织、协调与记录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与范围,确定控制自我评估的内容。控制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组织整体或职能部门的目标,识别其主要风险; (二)评估组织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三)确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存在严重风险的业务环
15、节; (四)评估组织非正式的控制及其有效性; (五)评估组织的业务流程及其运作效率; (六)对控制自我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担任控制自我评估的召集人,并加强对控制自我评估过程的督导。 第三章控制自我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制订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案; (二)与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就控制自我评估的目的、内容及程序进行事先沟通和交流; (三)确定控制自我评估的时间与方法; (四)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控制自我评估; (五)在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做好协调与记录工作; (六)在控制自我评估过程结束后,及时反响并提交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时,应当根据行业特性、组织文化、管理风格、员工素质等灵活选用适当的方法。 控制自我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专题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