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员内部治理考核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平安消费治理水平,加强平安员内部治理考核,培养一支思想素养高、业务才能强、爱岗敬业的平安员队伍,制造良好的平安消费环境,确保公司消费运营的稳步开展,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工程工程施工平安员的考核。第三条 本方法所指的平安员是各单位、工程部、有关部门的专职平安员,工程部兼职平安员参照本方法执行,工种队、班组的兼职平安员不适用本方法。兼职平安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优先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后可从事专职平安治理工作。第二章 上 岗第四条 遵纪守法,对企业忠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敢于坚持原那么,能吃苦耐
2、劳,爱岗敬业。第五条 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第六条 具有两年以上施工经历,理解本公司消费流程和一般施工工艺。第七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平安消费考核合格证书。第八条 通过平安员年度考核。新上岗专职平安员获得指定机构颁发的上岗证,同时还应经工程部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兼职平安员由工程部负责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第三章 职 责第九条 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平安消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对本工程的员工进展平安教育。第十条 做好平安消费治理记录,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专题汇报和总结等。第十一条 拟定本工程有关的平安治理制度、操作规程,经批准后监视执行。第
3、十二条 宣传、落实各项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平安消费月“等专题活动。第十三条 加强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平安监视检查,对各种违章行为及不平安要素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第十四条 发生平安事故按规定及时汇报,协助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实行标准治理,开展文明施工,积极创立文明工地。第十六条 自觉接受接着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平安治理工作中不断创新。第四章 考核第十七条 每半年(工程工期少于半年的按一个工程周期)向工程部至少写工作汇报一份(6月25日、12月25日前),考核分值20分;平安工作实绩考核分值80分。第十八条 总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8090分为良好等级,7080分为合格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详细的考核打分标准另行制定。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公司公布平安员年度考核情况。优秀等级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试用半年仍不合格的,免去其专职平安员职务。第十九条 本方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