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制作工艺及出厂制度1、原材料必须按照业主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确保尺寸规格无误。2、按照我方提供的取样方案进行原材料取样,并将取样材料邮寄物流给我方。3、所有原材料的材质书需要统一提交给我方。4、构件的制作工艺应满足工艺技术交底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5、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对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必须由具备UT二级以上证书资质的人员进行检测。6、本项目为油漆构件,焊缝外观质量要求高,需确保焊缝外观质量。7、构件制作需要100%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我方驻厂人员检查(见附件三),合格前方能到下一道工序。8、报探伤至少提前一天填写无损检测委托单二检见附件一并扫描至我司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安排二检外检。9、二检合格后,至少提前一天填写焊缝无损检测委托单三检见附件二扫描至我司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通知三检单位过去探伤,三检的检测结果必须于当日反响至我司,并提交一份焊缝无损检测委托单三检底单留底。10、构件成品黑件首件需要通知我司进行验收,验收资料需要提前准备完整。11、油漆构件漆膜需满足设计要求,磕碰擦伤需及时进行补涂,装车发运需要进行垫好。12、构件发运前,必须经驻厂人员确认合格后,方能发运。未经确认的将按照质量管理奖罚规定进行严格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