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确保我镇贫困人口、贫困村标准有序退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厅字(2023)16号)、xx省贫困退出验收方法(甘办发(2023)73号)、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脱贫领办(2023)69号)和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市脱领办(2023)19号)文件精神,xx县2023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退出范围和对象 对2023年拟退出贫困人口进行验收,主要指2023年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包括2023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和返贫人口);对太平村进行退出验收
2、。 二、退出验收时间节点 2023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从10月11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一)贫困人口退出验收。10月11日至10月16日,完成村拟脱贫评选和公示;10月17日至10月21日,待行业部门认定和公示无异议后,向镇党委、镇政府上报拟退出贫困户花名册及贫困人口脱贫验收申请报告。 (二)贫困村退出验收。10月10日至10月16日,太平村完成贫困村初验,行业部门认定,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拟退出贫困村花名册及贫困村退出验收申请报告。 (三)县级验收。10月20日至10月25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我镇拟退出贫困人口进行验收。 (四)市级验收
3、。10月26日至11月5日,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我镇贫困人口、贫困村进行抽查验收。 (五)系统标注。11月20日至11月30日,由各包村干部配合行业部门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进行标注。 (六)省上第三方评估检查。12月20日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镇2023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第三方评估检查。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验收 1.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定退出验收标准3700元,且到达吃穿不愁,有平安饮水,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平安有保障的要求。贫困人口退出共有11项
4、具体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如有一项不达标,那么不能退出。(具体按xx省贫困退出验收方法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表验收指标逐项认定验收)。 严格执行xx省贫困退出验收方法规定的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讲话精神,确保脱贫质量,省上补充以下具体要求: 收入标准。2023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标准为3700元(以后每年参照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增长幅度测算确定) 收入核算时限为一个年度(各乡镇从2023年第四季度到2023年前三个季度为一个年度进行收入核算)。 稳定收入“十不算标准(一是按统计口径当年未实现现金收入的农副产品(哪一年出售实现现金收入就记入哪一年)。二是养
5、老金。三是残疾人补助金。四是临时性救济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五是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资金。六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分红。七是三、四类低保金。八是到户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九是学前、高中和中职学生补贴。十是一次性赠予和人情往来收入)。2023年度贫困户全口径收入扣除“十不算后核定的年人均纯收入超过3700元的,认定为脱贫收入达标(三本账计算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季度叠加,至2023年第三季度为一个年度,也就是贫困户全年收入)。 三保障“十不脱标准(一是住危房或新建、改建房屋没有到达入住条件的。二是饮水不平安的。三是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学生的(智障和残疾导致辍学的除外)。四是家庭成员患大病未治愈的。五
6、是易地扶贫搬迁未入住或刚刚入住的。六是整户无劳动能力、无其它收入来源,主要依靠一、二类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的暂不脱(待国家政策明确后统一调整)。七是当年新纳入的。八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收入情况和家庭生产生活条件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的。九是虽然收入及“三保障达标但因灾、因学、因房、因病等借贷5万元以上的。十是拟脱贫户民主评议大多数群众不认可脱贫但被强行脱贫的)。对整户无劳动能力、无业可扶、无力靠自身努力脱贫、主要依靠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的,在实施了所有帮扶措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后,等待整县摘帽退出时,作为兜底一批人口开展退出验收;在整县摘帽退出之前,这局部特困群体即使实现
7、了“两不愁、三保障,也暂不作为脱贫对象开展退出验收(省上开会确定)。 2.退出程序 由我镇组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面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逐户测评,认定为脱贫收入达标,并提出2023年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报镇扶贫办公室备案,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验收。各村组织召开包括拟退出贫困户在内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无异议,填写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表,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核实签字、拟脱贫户签字确认后,报镇党委、政府。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退出贫困户逐户核实,最后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
8、)签字认可,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贫困村退出验收 我镇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达标情况进行测评,到达退出验收标准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退出验收表,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确认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按照验收方法,贫困村退出共20项具体指标,主要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太平村内根底设施、产业开展、根本公共效劳、人居环境等5个方面的综合因素。20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涉及行业部门的退出验收指标,由镇扶贫办公室协调县级相关行
9、业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贫困村验收相关资料。镇组织开展脱贫人口乡村初验的工作资料、2023年度全村脱贫人口花名册、贫困村退出验收表(2023年拟退出村提供)、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脱贫人口民主评议的相关资料、脱贫人口公示资料;镇、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统计汇总表、贫困户申请书、农户家庭根本情况核查表、贫困户提名花名册、民主评议资料(签到册、民主评议选票、主持词、会议记录、初评名单等)、两公示资料(一榜公示、村级上报镇报告及镇上批复文件、二榜公示)、影像资料(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签到、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审查、公示公告);近两年市、县帮扶、驻村帮扶有关政策文件;镇、
10、村开展帮扶、驻村帮扶的有关文件、图片、以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请销假相关资料;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日志、考勤记录、民情日记等,以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在退出验收表册上的签字认可情况;对照贫困村验收表20项的各类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的管理,积极组织各方力量,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退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村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做好验收工作,并与镇扶贫工作办公室沟通衔接,确定相关验收支撑数据,完成验收工作任务。各村、各帮扶工作队要深
11、入走访,为贫困户算好收入账,填写好三本账,完善好相关资料。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退出验收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村两级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村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和标准开展验收工作,认真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任务,确保贫困困退出工作要做到全程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数字脱贫和“被脱贫现象发生。 (三)强化监督问责。镇党委、政府把贫困退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开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评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形成综合考评意见、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进一步加大贫困退出工作督
12、导抽查力度,各乡村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坚决杜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被摘帽现象。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xx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方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村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宣传解读贫困退出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使摘帽不摘政策、减贫不减资金等鼓励政策家喻户晓。广泛宣传报道脱贫摘帽先进典型事迹,大力推广脱贫致富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脱贫致富的浓厚气氛,激发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信心。为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标准推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退出信息。 内容总结(1)三是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学生的(智障和残疾导致辍学的除外)(2)五是易地扶贫搬迁未入住或刚刚入住的(3)(四)加强舆论宣传(4)为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标准推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退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