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局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和意义 组织上在对新提拔干部赋予的新的工作职责同时,也对新任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于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其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任前廉政谈话对象 拟提任的各科(室)科长(主任)、主任科员、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副主任科员。 三、任前谈话内容 一是要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努力为人民掌好权、
2、用好权。 二是深入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要求新任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一定要坚持审批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 三是严格执行遵纪守法教育。要求新任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 四是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提高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认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五是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要求。 六是谈话对象如需要向组织上说明和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讲清楚。任职前廉政谈话的内容可根据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四、任前廉政谈话时间 一般应在任职前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任用上岗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