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义务教育条例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蔡丽 新条例明确规定了学生、学校、教师等明确的职责。新条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开展方向。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根本权利。这一根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根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阔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此次认真学习,明确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为条例的进一步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条例,履行教育职责,相信我们的明天一定更辉煌。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