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销社为农效劳指导方案 为强力推进以农村现代流通效劳体系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为农效劳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效劳工作水平,促使全市供销社为农效劳工作“纵比上台阶,横比争一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和市供销社为农效劳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供销社为农效劳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评比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要求 (一)市社或市社直属企业参控股的涉农工程; (二)县(区)社或基层社参控股的企业新组建的“新 网工程网点; (三)县(区)社或基层社领办、创办的新组建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 (四)市社、县(区)社或基层社新登记的涉农行业
2、 协会; (五)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工程、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以及已登记的行业协会组织。 上述对象必须纳入供销社系统统计范围并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而且有一定的利润收入,否那么一律不予参加评比验收;对于涉及农民入股的合作经济组织等工程,必须有农户花名册且农户从中得到了受益,否那么一律不予参加评比验收。 二、考核原那么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 (二)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注重实绩的原那么;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那么。 三、评审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日用工业品销售网点、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和农产品收购网点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见附
3、件)。评比验收分为两个局部实施:考核评比是对2023年度以前(2023年已奖励的工程不再参加评比)依法成立或依法登记、并已开展工作或经营的“新网工程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考核验收是指本年度新成立的“新网工程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实行百分制考核验收。分别从设立登记(15分)、管理制度(25分)、经营效劳(35分)合作绩效或经济效益(25分)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审,每项考评指标按不同比例量化成分值。 三、考核内容 坚持:“四有标准,即:(1)有登记注册和固定的办公或效劳场所;(2)有标准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3)有经营效劳手段和组织带动能力;(4)有一定的合作经营绩效或经济效益
4、。 四、奖励方法 对每类工程经考核验收后,根据最后考核验收评比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从中筛选出一定比例考核成绩突出的工程,对评选优良以上者给予不同等级资金数额的奖励;对新设立登记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新网工程网点等工程,按照最后考核验收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验收合格以上者予以不同等级资金数额的奖补。 五、考核组织 考核验收评比工作由市供销社“效劳三农考核验收评比领导小组负责。“效劳三农考核验收评比领导小组由市社分管领导、经济指导处、财务、监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六、考核验收步骤、方法 (一)市社直属企业符合考核验收评比条件的,根据市社制定的本年度考核验收评比方案,
5、对照条件,由企业向市社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验收、评比工程的书面申请,并将参加评比、验收工程的相关材料上报市社考评领导小组,由市社考评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评比。 (二)县(区)社依据市社制定的本年度,对照条件自行组织考核验收初评,并将结果附上相关材料上报市社考评领导小组,由市社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抽查(不少于申报工程的20%)验收评比。被抽签的工程采取现场观察、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勘察基地等形式进行。 内容总结(1)供销社为农效劳指导方案 为强力推进以农村现代流通效劳体系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为农效劳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效劳工作水平,促使全市供销社为农效劳工作“纵比上台阶,横比争一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和市供销社为农效劳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供销社为农效劳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评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