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演讲与辩论;法庭辩论的技巧一 演讲与辩论 1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到达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根底上,就自己的诉讼主见所作出的全盘规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特殊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 ,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
2、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冷静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奇异地应付辩论中消逝的新状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擅长实行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把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格外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才智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争辩和探讨
3、,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根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到达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力量,还应具有精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力量。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根底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需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精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连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
4、形势的力量。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力量的发挥供给了宽敞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擅长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需到达的效果是:马上抓住整个法庭的留意力;传达案件的严峻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说明对本案的信念。2把握语速,并吐字清楚。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精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到达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擅长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那么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那么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需留意以下几个问题:具
5、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颜色,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颜色。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力量。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失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慌张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需权衡,切不行轻率发表无预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