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5篇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平安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保护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平安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在平安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平安,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开展生产。 第二章平安生产组织机构 第三条本工程成立平安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平安员,具体领导和组织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劳务作业队要设置兼
2、职平安员,确保平安生产有人管。 第三章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五条平安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工程的年度平安生产目标为:杜绝重大施工平安事故,死亡率在0.02023%以下,重伤率在0.020%以下,年人均施工平安事故损失在60元以下,年平均单机(指有轮机械)单车事故损失在202300元以下。 第六条为完成平安生产方案目标,工程部对各劳务作业队实施经常性检查和定量考核。 1第四章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各岗位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 (一)工程经理职责 1.工程经理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工程的平安生产实施细那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方针
3、政策、上级相关平安规定,催促相关部门抓好平安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平安生产例会。 3.全面落实平安生产技术措施方案,从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保证。 4.研究布置平安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平安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平安生产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平安等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工作。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工程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平安技术
4、措施方案以及平安技术交底工作方案。 2.组织并参加技术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检查催促工程实施平安生产技术措施方案,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复杂工序(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中出现的平安技术问题,组织制定平安技术措施方法。 25.对于不能独立解决的特殊平安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总工程师报告,并聘请有关专家研究解决。 6.对因施工平安技术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三)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对本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平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
5、2.组织制定保证机械设备完好利用和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的措施,抓好平安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3.组织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机械设备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四)平安员职责及权利待遇 1.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贯彻落实本企业的平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作好本职工作。 2.收集、整理和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原始资料,如规章制度、平安教育资料、平安检查资料、会议记录、平安生产台帐等等。 3.负责本职能范围内的平安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为搞好平安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平安生产方面的
6、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作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协助调查等工作。 6.在平安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及“三违现象,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直至提出停工整顿令。 7.专职平安员享受相当于工程工区长(或专业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 8.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五)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职责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施工(生产)现场的直接指挥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对平安生产负有直接的检查和催促责任。对管理范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2.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平安技术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履行签认手续。 3.
7、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平安检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4.负责管理、检查、催促生产(作业)人员遵守各项平安生产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 5.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平安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平安员、工区长或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 (六)劳务队负责人(工头)职责 1.对劳务队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专(兼)职平安员具体负责平安管理工作。 2.按照本工程的制度规定,做好平安技术交底、平安教育、平安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培训办证工作,确保特
8、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工种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责,包括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七)生产工人(民工)职责 1.虚心接受“三级平安教育(公司、工程、班组),认真学习和领会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和平安技术知识,做到应知、应会。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平安检查工作,保护工具、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标准。 43.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互相监督,发现不平安因素,立即报告班长。 4.积极参加平安生产学习活动,主要提出平安生产合理化建议。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调查人员反映真实情况。 第五章平安技术管理
9、制度 第八条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时,要根据工程特点,同时编制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平安技术主要以公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措施和路桥施工平安手册为准那么。 第九条工程施工工程领导及有关人员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平安技术交底制度,严格按照:工程现场(班组)劳务队(工头)及作业人员顺次把平安技术交底,平安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 第十条技术比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临时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组织验收合格者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六章平安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工
10、程施工工程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会议,由工程经理主持。 会议内容。听取平安生产情况汇报;提出当前存在的平安生产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具体措施;布置下阶段的平安生产工作。 5参加人员:工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专(兼)职平安员、工区长以及劳务队负责人等 第七章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平安生产检查是实现“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发现事故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工程必须制定和实施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平安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综合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平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结果反响给检查单位。 第八
11、章平安生产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平安教育是提高平安意识,实现平安生产的重要保证。工程必须利用一切时机,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提高他们的平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形式包括。电视录象、墙报板报、培训班、知识竞赛、开会学习、设置平安标语标志等,平安教育必须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 第十七条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新招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平安教育后才能上岗。 第九章平安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第十八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必须立即通过 、 6电报、电传等方法报告公司平安管
12、理部门以及地方劳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组织抢救情况等。 第十九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四不放过原那么,即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明确事故责任,责任不分清不放过;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实施平安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员工得不到教育和平安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第二十一条伤亡事故
13、处理工作要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要填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送公司平安管理部门,是交通伤亡事故,报送交警部门签发的结案书的复印件。 第十章平安生产奖励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使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施工生产平安,必须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奖励实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那么;处分实行以教育为主,经济处分为辅的原那么。 第二十三条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积极提出平安生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好的效果,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积极投入抢救工作使企业和员工免受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由其所在的工程工程部或者公司根据其
14、奉献大小,给予表扬、记功、一次性奖金等奖励。 7第二十四条在平安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工程经理以及有关人员一次性罚款。工程经理300元,专职平安员200元,其他责任人员及罚款金额在每种情况后注明: 1.工程工程以及主要分项工程如桩基、吊装、土石方等不编制平安技术措施的工程(总工200元)。 2.平安技术交底没有层层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的(工程总工、工区长、现场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负责人,200元)。 3.施工现场如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挖孔桩等,缺少平安防护设施的(现场施工员、班组长20230元)。 4.施工现场有“三违现象的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工区长、现场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负责人、违章责任人20230元)。 5.发生平安事故迟报或瞒报的。 6.不按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把整改结果反响给检查组的(工区长、现场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负责人200元)。 7.工程工程无专职平安员或者专职平安员素质低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而且工作不到位的(分管平安的工程领导200元) 第十一章附那么 第二十五条如本方法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德保至天等二级公路6标工程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