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搭设、撤除、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脚手架搭设、撤除及使用过程的平安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公司检修、运行维护期间脚手架的搭设、撤除和适用。3、引用标准: 3.1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局部) 4、内容: 4.1脚手架搭设: 4.1.1搭设单位技术人员编制脚手架搭设施工措施,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制度;搭设高度超过15米以上的脚手架,施工脚手架、特殊脚手架需要单独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4.1.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交底,执行平安交底制度。 4.1.3搭设脚手架必须由持证架
2、子工操作。 4.1.4平安要求: 4.1.4.1搭设单位搭设脚手架前,应检查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是否完好。严禁使用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脚手管,严禁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及断裂、有疤节的脚手板。 4.1.4.2脚手架搭设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同时设平安警示围栏,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4.1.4.3脚手架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牢固,不准使用有死弯、折痕、反复使用的8#铅丝,或用细于10#的铅丝绑扎脚手板。4.1.4.4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设置二道防护栏杆,步道和平台两侧设18cm挡脚板,按规定封挂立网,立网的下端与脚手管绑扎好。 4.1.4.5搭设后的脚手架平台结构必须符合承重设计要求,脚手架荷载保证270kg/m2,集中承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