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房户新建及危房改造工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开展观,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做起,不断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条件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资助对象、标准 (一)资助对象 本工程资助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无房户和危房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市分配方案,视有无住房及危房轻重程度,确定无房新建户和危房改造户。 无房户是指。本人没有住房,居住别人遗弃的房子、工棚、窑洞等,或长期借住在别人家中的无房残疾人。此次危房改造中需要单独立户的,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危房户是指。房屋
2、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平安造成极大威胁,必须改造或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指。持残疾人证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残疾人五保户。 (二)资助标准 根据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条件和资助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适当结合无房户情况和危房户现有住房面积进行新建或改造。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指标体系的要求,农村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及2023年x市人口抽查数,户均人口328人为依据进行危改工作。根据残疾人家庭人口情况和房屋损毁情况,一人独户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二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三人以上户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在危房改造和对无房户的建房中资助对象
3、本人提出要求的,可以超出以上建房控制面积,但超出局部费用自理。 (三)界定房屋产权归属 新建和危房改造后房屋产权应当归残疾人所有,产权归属工作由县(市、区)残联与当地法定管理机关联合完成。 三、工程经费 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新建和危房改造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照每户平均2万元安排危改资金,其中新建和改造工作经费要控制在户均500元以内,主要用于无房和危房普查、建筑设计、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质量监理、建好后的房屋验收等工作支出。每平方米的改造或重建经费应控制在400元以内。 在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新建和危房改造过程中,当经费缺乏时,县(市、区)残联可申请当地财政予以补助,并鼓励采取财政补助与个人
4、自筹、社会捐助、亲戚朋友帮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危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残联及各县(市、区)残联要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新建及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无房新建和危房改造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县(市、区)、x高XX县区、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残联等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和效劳网络,开展无房新建和危房改造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筛查登记 各县(市、区)残联要认真进行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户的筛查工作。筛查中要坚持条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初选的无房和危房户要在所在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确定对象 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无房和危房改造工程登记表、对象
5、花名册和工程汇总表等材料上报市残联批准。各县(市、区)残联对已审核批准的无房、危房改造残疾人户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三)规划设计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建筑的规划设计、核定工程经费及建设的报批工作。 (四)组织施工 县(市、区)残联要组织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五)检查验收 工程完工后,各县(市、区)要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上报x市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新建及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六)经费管理 经县(市、区)残联按照新建、改造面积、资助标准进行工程预算,经市残联批准后,由市残联申请财政部门将经费拨至
6、县(市、区)。 市、县两级残联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经费按照规定和工程预算使用,不得平调和挪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六、相关要求 (一)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新建和危房改造,作为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共同的责任,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无房新建和危房改造工作。 (二)x市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新建及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建房和验收阶段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及时改正。 (三)202223年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新建和危房改造任务为500户,2022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成,全部入住新房。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