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召开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彭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5日召开。 决定建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审查和批准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中央预算,审议民法总那么草案,审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方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6日01版)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