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妇联工作制度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业务范围、规定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实行目标管理。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要主动负责地处理。 2、凡属重大问题应提交会议集体争辩。 3、妇联对全年工作要有工作支配和工作总结,对工作规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完成状况,要准时向党委和上级妇联报告。会议争辩支配的工作,要准时办理,做到时间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4、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和下面的请示报告,一般要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会议争辩或汇报部门领导同意后办理,有期限要求的,必需在期限内办理完毕,重要 或函件当日呈报主席批阅,并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 5、各项工作,工作人员应认真协作,共同完成,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6、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从繁忙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深化基层,调查争辩,总结经验,宣扬典型,搞好效劳。 7、要坚持党的原那么,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令,热忱周到地为基层效劳,公正正派的对待同志,不以权谋私,敢于和擅长同组织、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基层满足,群众拥护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创新的妇女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