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蓄水工程安全管理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大中型水库、河道管理局所,各施工企业: 当前,我市已临近汛期,即将进入雨季,为防止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应急办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水利蓄水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隐患排查,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全面检查水域安全警示标志。水库、塘坝、拦河闸坝、河道等工程的主要功能是防洪、蓄水、输水,不是供公众游玩活动的场所,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在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塘坝、拦河闸及事故多发河段等重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尽到必要的警示与告知义务,提醒群众注意人
2、身安全;大中型水库、大型拦河闸坝的警示牌由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设置,河道、小型水库、塘坝、中小型拦河闸坝的警示牌由各有关镇街道负责设置;对已经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一次排查,对出现字迹模糊、标志损坏等情况的要及时更新或修复。 二、落实工程看管责任。各镇街道及大中型水库、河道管理单位除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外,还应加强工程管理范围内人身安全事故管理工作。发现有在水域或管理范围内玩耍、垂钓、洗澡、游泳、洗衣、戏水等活动的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要立即进行宣传教育,劝说其远离水域,严防出现溺水等人身安全事故。 三、抓好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要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强化在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设置明显的在建工程临时性警示牌,警示牌的设置要和工程开工、企业进场同时进行,并及时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建成移交后,管理单位要及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各单位要认真按要求做好蓄水工程警示标志设置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检查落实情况报市防汛办公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