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形能够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故遭到事故损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到事故损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故遭到损害或者发惹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下情形,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有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成心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