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体育局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依法做好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x市20x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x省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标准招生行为,适应根底教育改革与开展的需要,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开展;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以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
2、务 依法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经批准的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免于入学的除外);确保符合条件的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稳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深入推进我区“全国根底教育开展特色示范区创立工作的开展。据此,我区小学方案招收新生55x人,初中方案招收新生56x人。 三、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我区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招收三周岁以上的健康儿童入园。x月x日x日家长持户口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方案免疫证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
3、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我区小学招生坚持“两个统一。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并单独立户;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x0年x月x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资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方案免疫证和经区教育体育局验印的学前教育报告单等)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原乡镇(街道)所属小学招生工作,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x市x区20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
4、年满六周岁(20x年x月x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凭相关资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方案免疫证)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延缓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x月3日4日两天。各小学于6月20日以前将学区图和招生启示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各小学一律不得办学前班。 我区在x路小学新开设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残儿童。各小学要确保学区内三类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招收
5、学区内智残儿童(轻度和中度)随班就读,引导发动学区内视残、听残儿童上市特殊教育中心。 (三)初中招生 我区初中招生按照“两个统一的要求,继续坚持“划片、就近、对口、免试的原那么。 一所小学毕业生尽可能对口升入一所中学,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对口升入两所中学;同样,一所中学原那么上也尽可能对口一所小学,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对口两至三所小学。原乡镇(街道)所属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具体对口方法,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x市x区20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方案报区招办同意后实施。 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初中的具体方案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6月19日22日。凡有小
6、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我区就读初中,家长持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小学完成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房产证或能证明住处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一张一寸半身脱帽照片,于6月1x日1x日两天,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四十八中学)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外地(不符合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外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为方便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给孩子报名的家长,另安排x月x日为幼儿园、小学招生补报名时间,x月x日为初中招生补报名时间(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四十八中学)。 (四)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7、 我区今年新批准成立两所民办初中。x艾派克实验学校和x崇德学校。两校面向x区招收小学毕业生。 x艾派克实验学校和x崇德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x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如愿意到两校就读,可以直接到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全区统一为6月1216日。 四、关于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中的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视为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本市,其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 (3
8、)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烈士子女; (5)符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事局关于x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文件中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子女。 (6)在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到达以下投资规模的投资者子女:投资额到达1x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工程;投资额到达5x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效劳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工程;投资额到达2023x万元以上的城市根底设施等其他三产类工程。 (x)今年凡需要在我市就读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区科技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屯溪路小学就读。 享受上述政策性照顾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名单应在录取学校或
9、毕业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在x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和x市x区20x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精心组织招生工作。 谢岗小学、东流路小学、斛兵塘小学、义城镇所辖x所小学、王大郢学校(初中部)、六十一中学(初中部)、六十四中学(初中部)和二十九中学等14所学校为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凡符合条件并提供以下证件的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
10、、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市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 3、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4、适龄儿童方案免疫证; 5、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有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凡到义城镇所属x所定点学校申请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只要按照x省小学学籍管理方法办理好入学、转学手续即可,不必提供
11、其他证件,可享受学区内学生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并免收借读费。 从4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为定点学校招生时间,9月1日截止。 (三)特长班招生 四十八中学、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举办英语、科技创新特色班,招收在英语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特长的我区小学毕业生。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审核,分别安排到三所学校特色班就读。 四十八中学、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特色班类别、招生方案、招生条件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校招收特长生名单及符合条件情况要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布。 (四)对户口及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借读和经公安部门批准集资买户口(集资款xx0元人民币以上)且挂户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如
12、愿意在我区就读初中,由区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初中就读。 (五)对青年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处,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以有一名视为与父母一起单独立户。对其他各种情况形成的户籍与居住地(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六)外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区小学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报经区招办批准前方可接收;要求在初中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区招办提出申请,由招办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关初中借读。 (七)根据x市x区鼓励外来投资假设干规定中第二款1
13、5条规定,对引进企业业主的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将按规定给予相照顾顾。对户口不在我区的企业业主的子女,需要在我区中小学借读的,由区招办按就近原那么安排在附近学校借读。 (八)高校附中、企事业单位办中小学,其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中小学就读。高校附中、企事业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上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九)新建开发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就近在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就读。对于没有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我区招办仍根据20x年x月市政府专题协调会后
14、印发的关于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精神,由各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与区招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小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五、进一步标准招生行为 (一)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方案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方案,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在招生中应服从区招办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我区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任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跨行政区或跨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凡要求择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引
15、导其就读我区民办初中。 (三)各校严格控制大班额。小学每班不得突破56人,初中每班不得突破60人。 (四)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各项收费均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育体育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立工程收费。 (五)各校招生不得进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方法录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六)四十八中学、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范围、类别和条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并将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及专项获奖情况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 (七)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招办审批的招生方案,假设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方案时,学校应在区教育体育局和社会公正部门的监督下,实行派位等公平方式,确定录取新生名单。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后,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名单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和毕业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