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民政部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沟通材料 各乡镇人民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标准城镇建立、新区开发、建立项目配套园林绿化的规划、建立、治理,明确相关本能机能职责,依据?市城市规划治理条例?、?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市都会区配套绿地治理技能规章?的规章,结合我县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林绿化规划 一新区开发、城镇建立在进行总体规划、具体规划时,应将园林绿化归入规划,并约请园林绿化方面专家参与评审,总体规划要按建立规划规划明确园林绿化的相关目标,在具体规划上应明确园林绿化的具体地位和红线面积。县城建成区和乡镇要依据实践前提,制订革新方案,添加园林绿化,改
2、善城镇状况。 二建立项目在处理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时,凡触及占用园林绿地的建立项目,建立单位必需出具园林局部的书面搜检意见。建立项目在方案评审及施工图设计中,必需有园林绿化的设计内容,并有绿化总平面安插图。园林局部对项目标园林绿化目标、设计图进行搜检,并出具绿化搜检意见书,规划建立局部方可处理建立工程规划容许证、工程建立容许证。 三建立项目配套绿化的规划、目标审定严峻按?市都会配套治理技能规章?执地行。 二、园林绿化建立 一市政园林主管局部对新区开发的市政管网、路灯、环卫设备、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立施行全进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参与工程的完工验收。乡镇公园、游园、绿化广场和城市道
3、路绿化等项目标设计方案,需报市政园林绿化主管局部审批,市政园林绿化局部要增加技能指导和监督施行。 二建立项目园林绿化投资应按建筑装置工程费用的0.5%至2%的比例列入建立项目总投资。在规划验收时,先由市政园林局部对配套的绿化工程出具绿化目标审定意见书后,方可发放建立工程规划验收及格证。 三、园林绿化治理 一因新区开发、城镇扩建需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必需处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施行。新建项目需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必需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局部处理审批手续,领取容许证。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应按规章交纳补偿费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到期后必需归还,并恢复绿地。因特殊状况需求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由园林绿化主管局部搜检,补偿方案须报经县人民县政府同意。 二建立项目已处理用地容许,对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苗木,建立项目业主应向园林绿化主管局部提出移植恳求,可免缴绿地建立费,但要交纳苗木移植费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