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湿地管理“平安生产月活动总结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23年“平安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平安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干部职工的平安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项平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平安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平安月活动,积极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平安生产相关知识,树立“平安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首要工作“的工作意识,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讲座、出版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生产,大力提倡平安第一,使广阔干部群众转变了观念,真正认识到了平安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健全平安生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为了有
2、效防范平安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平安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研究制定了平安事故责任追究方法,此方法中规定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责任。主管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和单位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定、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负责人,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考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对负责人予以免职。同时,单位负责人对平安事故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据本方法规定,给予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以引强化平安生产工作制约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平安隐患 在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宣传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各基层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消除平安隐患。配备了灭火器和一些必要的消防器材,平安隐患得到去除。 四、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平安生产工作 在抓好自身平安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基层场、站以及周边平安生产检查,杜绝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今后,我们还会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系统内部不平安因素的排查,杜绝平安隐患。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于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大力宣传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强化平安意识,推进县域经济开展和芦苇湿地平安做出我们应有的奉献。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