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费孝通两份文献看年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工作 从费孝通的两份文献看1956年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工作小编为您整理了从费孝通的两份文献看年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工作,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从费孝通的两份文献看1956年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工作1956年,西南许多地区发生了少数民族事件,一些人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央反映情况。费孝通因为与贵州民族工作有较深的渊源,接受了威宁两位苗族知识分子的请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和贵州省委反映有关情况。1956年4月,中央决定再次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认真检查,在肯定建国以后民族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此刻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
2、民族统战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贵州各级政府提出了改良民族工作的意见,并开始对民族政策执行中的缺点和错误进行纠正。 要害词1956年费孝通西南民族工作 中图分类号D6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952(2023)06006708 一 2023年9月,笔者在查阅档案的过程中创造了1956年费孝通所写的关于西南少数民族工作的两份文献,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有重大的历史价值。而目前已经出版的费孝通文集并没有收入这两份文献。第一份文献的原文如下: 健生省长: 最近在北京的两位威宁苗族同志来谈起当地苗族的一些情况,又来一信,要我向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反映,我接受他们的请求
3、,写了一份材料。 我经常关心贵州的民族工作,正如我以前所说的“有了感情。所以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意见。 送上抄件一份,供你参考,有不妥之处,请指教。 此致 敬礼! 费孝通 4月28日“健生省长指的是时任贵州省副省长的徐健生,信中提到在北京的两位威宁苗族同志是张斐然和王德光。1956年4月17日,“张斐然和王德光两人找到费孝通,口头要求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反映他们家乡族人不安心的情况。19日又送来书面来信一件,费孝通接受了他们的要求,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写了关于贵州威宁苗族不安心情况的反映和意见。这份材料的原件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同时费孝通将它作为附件寄给了徐健生,即信中所
4、说的“送上抄件一份。费孝通1956年的这两份文献,反映的是那时基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系到广阔苗族群众的利益,对西南地区的民族工作有重要的意义。 张斐然和王德光为什么请费孝通反映情况1956年,费孝通时任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 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是张斐然的直接领导,张斐然和王德光那时住在中央民族学院,有时机向费孝通反映情况。更为重要的是费孝通与贵州民族工作颇有渊源,1950年6月,费孝通作为中央民族访问团三分团团长率团到贵州访问。1950年7月到1951年2月,费孝通等先后访问了贵州5个专区21个县,开办了4次民族干部练习班,并协助贵州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和全省民族工作
5、会议。访问团除了宣传民族平等的根本政策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要拜访各地的少数民族,摸清他们的民族名称(包括自称和他称) 人数 语言和简单的历史,以及文化特点(包括风俗习惯)。1950年12月,费孝通等到达威宁,慰问当地的苗 彝 回等少数民族。费孝通说:“那时候条件很艰苦,偶然享受到的最好的交通是坐大卡车。我们带了很多慰问品,分发给少数民族;给他们看病送药;帮他们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府而我们感受到的是少数民族无比的热情和蔼良。大家在一起唱歌 跳舞,相处非常融洽。尽管生活苦,但我们的精神十分充实,心情愉快。少数民族称我们为新汉人。这是我们按照周总理以心换心的教诲去做了之后,取得的良好效果。他还回忆说:
6、“我们关系很好。我们想知道什么,他们就讲给我们听。威宁县的群众说:“毛主席真是关心我们,他在北京几千里外,还派很多人到山沟里来看我们,并给我们带来很多礼物。许多少数民族群众把访问团分给他们的布留着不肯穿,作为毛主席给的纪念品,经常拿出来看看。费孝通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了7个月的调查钻研后,写出了贵州少数民族情况及民族工作的调查报告。另外,还发表了7篇关于贵州少数民族的情况介绍,后来编辑为兄弟民族在贵州一书出版。1955年,费孝通又参与了贵州的民族识别,到毕节地区调查穿青人的民族成分。可见他与贵州民族工作有较深的渊源,正如他在第一份文献中所说:“我经常关心贵州的民族工作。因此,当威宁两位苗族知识分
7、子要求费孝通帮助反映情况时,他很愿意代他们将问题反映上去。 二 张斐然和王德光请求反映的情况是1956年初威宁苗族发生的几件事:一是威宁第九区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到一个叫林林洞的地方“求神讨药;二是苗族的搬家事件,这一年二三月间威宁苗族发生了三次搬家事件,几十户苗族同胞集体搬到西康 大小凉山和云南等地,走时连财产耕牛都不带,被政府追了三四十里劝回来,还表示坚决要走。 费孝通认为,这种集体的抵抗是苗族群众不安情绪的反映。那么,苗族群众的不安情绪是什么引起的新中国建立后,党的民族政策在贵州得到较好的贯彻和落实,威宁的民族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不仅成立了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而且土地改革根本完成,少数民
8、族群众的生活有了显著提高,许多少数民族干部还被提拔为副专员 副县长等。苗族同胞真心拥护党和政府。但与此同时,苗族同胞热烈的感情简单引起汉族干部的麻痹大意和自满情绪,以为在苗族中工作好做,没有经常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思想情况,以至逐步脱离群众,也因此简单无视团结教育在苗族社会中原来有地位和影响的旧人物,使不断涌现的苗族青年中的积极分子和落后势力之间的距离愈来愈大,进步力量反而在群众中受孤立,一般群众却还是在受旧势力的影响。 费孝通重点分析了威宁苗族发生“求神讨药和搬家事件的原因,认为这是苗族的特点和民族心理所致。从历史上来看,搬家和迁徙是苗族的一个特点。居住在毕节地区的苗族支系是大 小花苗,他
9、们没有自己的土地,过去受彝族统治,“在领主经济下,苗人集体在彝族地主土地上无偿劳动,按期纳贡,并由领主指定的苗人寨老管理苗人事务。这种制度在解放前还有存在。“苗人长期缺乏生命和财产的保障,苗族人民一生惟独靠艰苦的劳动,内部团结互助才干生存。在这种条件下,他们对于压迫是不甘心的,但是由于力量微小,不得已外表上只能忍受,养成了不敢轻信的心理。假设遇到同情他们和帮助他们的人,他们感谢的心情是热烈的,但是一旦发生疑心,也会变得很快。他们的忍受是有限度的,忍无可忍时,他们拔脚就走,宁可走上高山,走向荒僻的地方假设逃都逃不了,就惟独拼命。拼命时就什么都不管了,而且一呼百应,义无反顾。历史上所谓苗反是有名的
10、。咸同年间,贵州苗族的抵抗运动,有如秋风里的野火,一着之后,漫山遍野的烧起来,支持了几十年。贵州有句老话:苗人30年一次小反,60年一次大反,好似是有规律的。 张斐然和王德光在信中也说:“只要他们对任何人有了意见,嘴里是不说,心里是不服,就是区长 县长也是不会得到任何实话的。这样不仅汉族干部联系苗族群众有艰难,苗族干 部想要得到苗族群众的支持也不简单。基层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想法,对他们的不安情绪没有及时安抚 加以疏导,就很简单出乱子,“再进一步,只要有什么触机就可以爆发集体的抵抗行动,威宁最近发生的搬家事件就是这种性质的行动。去年黔东有几县听说曾发生杀害干部(包括苗族干部在内)和放火烧仓
11、库等事件。更坏的,要注重这种暴动还会在苗族群众中蔓延。后来,类似事件不仅在威宁发生了,在贵州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蔓延开来,先后呈现了水城的“保主登基事件;纳雍县的马场,威宁新民乡,台江 剑河的革东,黎平县六七区,赫章县五区的“骚动(暴动)事件等。云南也发生了大关 彝良 永善等县的求仙药 苗族搬家和永善苗族暴动等事件,可见对“我国西南各省的遥远地区来说,少数民族暴动已不是个别现象。 张斐然和王德光在来信中提出两个问题值得注重:一是“威宁是帝国主义曾经深入和长期活动的地区,建国后是否针对这个地区的历史特点,有方案地进行过对帝国主义剩余影响的斗争,对少数民族中的基督教徒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教会中有效地
12、开展三自运动(自治 自信 自养)等是值得注重的问题;二是要及时创造少数民族的不安情绪,掌握他们的心理并不简单,因为“思想教育工作是细致复杂的工作,必须通过本民族的人,特殊是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来做。因此值得我们注重的是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联系的问题和团结 教育 改造少数民族社会上层分子的问题;在这个地区,就是主动地团结 教育和改造教会中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的问题。对于第二个问题,他们有一段建议:“对于今后处理威宁苗族一些问题的根本环节应当放在对于从前教会当过牧师及传教士或教员的人,应当加以适当的运用及在运用中加以改造假设对于他们的历史方面还没有弄清晰的,就彻底弄清晰并加以信任因为这批人在旧社会中他们
13、多少是苗族中的小领袖。到了今天还有局部苗族人民相信他们,甚至相信外面去的汉族干部少,而相信他们还要多。有些人听干部讲话后,他们还要跑去问这些人去。所以要使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得到高涨,必须先团结这批人,适当的运用这批人,使他们积极起来,然后带动群众。因此,费孝通最后提出:“帝国主义派遣的教会曾经长期活动过的少数民族地区还不止贵州的威宁,大体从中缅边境起一直到威宁这一少数民族走廊都有他们的据点,包括卡佤 傣族 景颇族 傈僳族 苗族和彝族等,必须对威宁的民族工作进行检查,建议对教会的活动作全面的调查钻研,并需要高一级的领导机构来处理,这对今后在这些地区进行民族工作可以有帮助。 三 事实上,费孝通反映的
14、事件早已引起中共中央的重视,中央认为,这些事件的发生是地方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方面存在问题所致。费孝通提出的建议之一就是要检查民族工作的执行情况,找到事件发生的原因。1956年4月14日,中央发出关于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指示,要求有少数民族的各省政府对本省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7月27日,中央又公布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骚乱事件的紧急指示,确定了对于少数民族事件“和平解决的方针。 费孝通的来信也引起贵州省委的高度重视,5月25日,根据中央精神,贵卅I省委提出了关于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方案,决定派出两个检查组分别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民族杂居区进行检查。要求贵州各地(市)委 县委,结合本地
15、区实际做出方案。随后,又制定了关于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提纲,检查内容主要环绕大汉族主义思想倾向 执行民族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问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骚动事件四个方面。 从1956年6月开始,贵州各地通过召开各民族代表会 座谈会 个别访问和重点调查等方法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6月11日,毕节地委提出执行省委方案的意见,要求重点检查少数民族地区“搬家 “骚动和“保主登基等事件,找出民族关系担忧的原因,总结平息和处理这些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贯彻“自愿互利原那么的情况;检查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情况和对民族上层的统战工作。毕节地委派出十多个工作组到各地进行检查,其中赫章 水城和威宁三县是检查的重点。 毕节地区在检查的同时就开始逐步解决执行民族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各项具体工作中没有很好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合作化运动中,“积极慎重,稳步前进的方针贯彻不够,工作中产生了一般化的偏向,存在着急躁情绪和简单粗糙的作风,没有照顾到边沿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根底和当地少数民族人民觉悟的程度与意愿,而是牵强要求赶上中心地区,没有针对各民族的不同特点,深入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