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刘哲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开放涉及金融账户和金融产品的深层次改革。从日本、韩国金融开放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通过粗放的方式过快推动金融领域的深度开放,有可能会对经济带来较大冲击。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开放更多需要渐进式改革,开放的次序和进度更多地取决于湾区先行试点的探索进度和创新引领作用。建议从湾区金融监管、个人金融账户、个人统一授信和联合产品等四个方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的破题。建立“湾区金融沙盒试点,是推动湾区金融监管创新的突破口。2023年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鼓励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考虑到粤港澳地区金融
2、监管制度的差异性,建议借鉴英国沙盒创新模式,在深圳和香港各选取一个金融产业占比拟高的试点辖区,建立“湾区金融沙盒创新试点,形成两地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湾区金融沙盒监管制度,建立“湾区沙盒创新委员会,负责湾区金融沙盒创新工程的筛选、验收及相关决策事项。前期可聚焦在金融科技领域,鼓励相关企业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效劳、商业模式或管理模式,在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金融科技业务的沙盒测试,激发金融创新潜力和活力,促进湾区形成合作创新的长效机制。在沙盒测试期结束后,根据测试的过程、遇到的问题、测试的效果和报告等,由“湾区沙盒创新委员会与监管部门、牌照授予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决定,是否最终通过沙盒监管的测试,以及给予
3、企业的后续支持。试点“湾区个人账户理财通制度,探索个人金融账户开放可操作路径。当前,香港账户购置内地人民币理财产品还存在诸多限制,香港资金进入内地的渠道并不畅通。建议选取深圳辖内与港澳联通便捷、有投资合作根底的一个区县,试点人民币的“湾区个人账户理财通业务:前期可先试行北向业务,建立港澳资金的流入机制,允许港澳的个人账户在试点区指定机构购置特定的理财产品;后期针对试点区常住人口,逐步探索南向业务;涉及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问题,可参考港股通账户的做法,实行资金的封闭式管理。通过湾区个人账户理财产品的互联互通试点,探索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的融合和金融产品互认的可操作路径。试点“湾区个人账户授信通,提升
4、港澳居民跨境消费的积极性。粤港澳大湾区未来需要实现四大流动: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流动。目前最有活力的是人才流动,越来越多的香港人来粤交流和消费,但目前这些人才资产的统一授信仍没有突破。局部银行已经在企业端实现了粤港澳大湾区的统一授信,但个人授信仍无法进行抵押物的共享。建议在深圳选取与香港人文环境较为契合的区域作为试点,创新“湾区个人账户授信通产品,探索个人统一授信机制的可行性。前期可先针对在试点区有大额消费意愿的香港居民,允许以香港房地产进行抵押贷款,通过消费贷的方式进行规定范围内的大额消费,激发跨境消费的潜力,并做好便捷化消费退税等方面的金融效劳。试点“湾区联合产品,探索共同金融市场
5、的可行路径。欧盟各成员国存在法律、法规监管和金融结构的不同而带来的复杂监管问题,以单一通行证制度为切入点,解决不同国家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问题。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单一通行证制度,通过试点“湾区联合产品的方式,由粤港澳大湾区合格保险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相关监管规那么,联合设立金融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销售,参与设立方共同承当产品的管理义务,分享产品销售收益,探索建立共同金融市场的可行路径。香港保险业在投资精算、保险产品种类方面与大陆保险机构的产品有着良好的互补性,但由于市场规那么的差异,很多优质的保险产品无法进入大陆销售。建议初期可选取一家香港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一家深圳注册的保险公司,共
6、同发行一款联合保险产品,先从保险财险中非车险开始试点,确定1-2个与国内现有非车险产品形成差异化互补的品种,比方高科技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企业生产中断保险等,后期可逐渐拓宽险种到意外险或车险等。初期销售对象为深圳试点区域的注册企业,后期可逐渐拓宽范围。建议选取深圳罗湖区作为湾区金融开放的先行试点。建立湾区金融开放试点,罗湖区具有四点相对优势:第一,罗湖区是联通香港最便捷的区域之一,具有互联互通关键地理节点的区位优势,是湾区联合开放创新的硬条件。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莲塘口岸形成口岸经济带,能够直接联通香港,并实现罗湖与香港、广州、东莞、惠州等多个地区的“一小时通勤,是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区域,也是实现互联互通的关键地理节点。罗湖区口岸日均通关人次约为30万,全年约有1亿人次,通过罗湖往返于深圳与香港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