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地区农副产品经营划行规市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三井头地区农副产品经营秩序,切实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XX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三井头地区农副产品经营划行规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三井头地区(丰厚街、状元桥、简家巷、十字街、三井头、西正街、东正街、步行街)从事蔬菜、水产品、肉类、畜禽、食杂等销售的经营户,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搬迁至三井头农贸市场内集中经营。 二、各相关经营户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划行规市工作,抓紧办理好三井头农贸市场台档租赁等
2、手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场经营。 三、县商务、规划、城管、市管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疏导工作,积极发动各相关经营户自觉配合搬迁。三井头农贸市场管理方要严格按照市管部门要求,尽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分区,合理布局,达标设档,并落实清扫保洁等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经营消费环境,确保划行规市工作顺利进行。 四、县商务、工商、市管、城管、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整体联动,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划行规市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无理取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的,县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内容总结(1)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XX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