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村级平安消费目的治理考核方法、细那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平安消费责任认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依照平安消费法、安徽省平安消费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平安消费目的治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xxx乡辖区各村的平安消费目的责任考核。 第三条平安消费目的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的考核和事故操纵指标考核。 工作目的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平安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平安消费日常监控等。 事故操纵指标主
2、要考核平安消费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平安消费责任目的或签订年度平安消费目的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的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平安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的和事故操纵指标。第五条 平安消费目的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详细施行。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平安消费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判三次的;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4、未成立平安消费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5、村平安治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平安消费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平安消费事故造成严重社会阻碍的。第七条 平安消费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的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