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委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和中共XX省委、省人民政府及XX市委、市政府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方法,结合计委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委各级党的组织、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 二、责任内容 委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当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2、的部署和要求,经常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学习中央和省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思想。 四贯彻执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属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
3、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方法等规定选拨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党委和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和管理教育,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八根据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的要求,研究提出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的具体意见,并抓好监督检查。 三、责任范围与分工 一委班子及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主任、党委书记对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党委副书记、党委成员
4、、副主任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主管或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党委、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党员廉政教育,进行党章和党风廉政法标准围内的监督。 六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由委机关党委、支部共同负责;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由委班子领导、党委负责;领导干部廉政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由党委、支部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七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种庆典
5、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上缴登记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八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由党委、支部负责;公费出国境管理工作,领导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收入申报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九检查催促委机关、所属单位通信工具、超标小汽车问题,入党、评功评模、职务晋升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十对承当工程审批上报、争取资金、重点科室和岗位的轮岗、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健全制度、标准办事程序的工作,由业务职责科室负责。 十一委机关各科室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负责本科室、本业务职能的廉政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室催促。 四、责任考核 一党委负责领导
6、、组织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各科室领导干部党员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二在委班子和党委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室、支部等部门共同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各科室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施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三委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的内容。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每年对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自查一次,对所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写出专题报告。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7、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不需要追究责任的,按领导分工对其谈话教育,进行告诫。 二对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需要给予责令辞职或免职等组织处理的干部职工,由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提交委领导班子
8、研究决定,按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纪政纪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业竞赛、效能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
9、核。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可根据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法及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并报委备案。 三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证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贯彻规定实施方法的全面贯彻落实。要抓典型,赏罚清楚,催促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内外群众、廉政监督员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监督机制。 索引号:hy167-01030-2023-0002发布单位: 政府公开目录平田乡机构信
10、息自身建设 平田乡 生成日期:2023年04月2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党风廉政制度 一机关干部廉政制度 一、外出执行公务时,按当地规定在接待单位从简就餐,不准大吃大喝;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三、不准违反规定建私房,不准多占住房,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超标准装修住房。 四、不准在企业中搭“干股;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 五、不准无偿占用村、企业、事业单位钱物;不准到村、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准利用本人或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时机大
11、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 二月廉政教育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努力培养一支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根据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月廉政教育日制度。 一、组织领导 建立“月廉政教育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委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二、时间 和对象 “月廉政教育日的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法定休息日或有突击性工作安排,也可提前或推后进行,必要时可在夜间开展。对象是全体机关干部。 三、内容和形式 一月廉政教育日的主要内容是: 1、认真学习和领会
12、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论述,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文件资料,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使每位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教育。 3、开展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 4、开展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搞特殊化,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 5、催促党员、干部经常对照检查自己在廉政问题上有无存在缺乏之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二主要方式: 月廉政教育日活动的主要方式包括。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党
13、政纪条规知识竞赛;廉政建设演讲比赛;民主生活会;公务员行为标准讲评会;违纪平安剖析;依法行政交流会;民主恳谈会;廉政评议等。 四、几点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行“月廉政教育日制度,是新时期下党风廉政教育形式的创新和探索,符合党的反腐败整体方略,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树立抓廉政建设,塑良好形象,促队伍建设的思想。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做好表率,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结合实际,讲究实效。建立“月廉政教育日制度,不仅是提高自身素质,更主要的是要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每月一次回忆干部职工
14、思想、作风、纪律、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掌握廉政建设的动态,营造一个人人参与讲廉政、议廉政、做廉政模范的良好环境。 关闭 XX县区人民政府主办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2023版权所有浙icp备09002133号建议使用ie5.5,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机关廉政建设制度 一、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规定。 二、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要求,稳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做艰苦奋斗的模范,做自觉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模范。 三、把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当作党性磨砺的过程,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四、落实十二个禁止,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一禁止索取管理效劳对象的钱物; 二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禁止接受下属单位和企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