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开展对策探讨 一、XX市某区外来工子弟学校存在的问题XX市是省会城市,其经济总量位居全省之首,外来工也最多。某区是XX市外来工较多的区之一,故对该区的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调查中发现该区外来工子弟学校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办学资金缺乏 所调查的学校,首先在硬件投资上全靠自己,除少数几所学校是租用原公办学校校址外,其他多为租用工厂、企业、村镇、部队的空置房产,租金从每年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按所签订的租金合同,租金每年按5%至2023%递增,租期一般为2023至15年,很多学校面临租期将至续租的问题,而续租的租金肯定更高,学校感到压力很大。其次,就是校舍的维护和更新改造,许多学
2、校投入都在200万元以上,多的到达202300万元,数年内本钱难以收回。再次,教学设备、图书、校车租金等投入,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都要到达一定标准。 而这些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投资者,大多既有资本并不雄厚,投入首期启动资金后,后续费用主要靠学费维持运转,大笔的硬件投资资金对他们来说是捉襟见肘。 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学费标准要经物价局审核,还要考虑到外来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源的竞争,学费标准不可能定得太高。一方面,它主要要用来弥补前期投入的本钱;另一方面,投资者对于政策、市场的观望也使他们不愿意再投入。在政策上,政府之前一直把民办学校看作是对公办教育的“补充,对外来工子弟义务教育一直坚持“两为主,没有完
3、全把民办学校放到和公办学校平起平坐的地位。从市场上看,由于户籍制度和城乡待遇的区别,外来工这个群体的存在始终不够稳定,所以投资者始终持徘徊观望态度,不愿加大投资力度。 政府对外来工子弟学校也缺少资助。它既无土地优惠政策,又无财政经费资助,教职工完全要靠学校养,学校要靠学生学费来维持运转,办学资金又怎能不困难呢。 2.管理混乱 管理存在混乱,首先是政府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监管不够。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本来是政府的职责,当政府没能尽到这一责任,而由外来工子弟学校承担时,政府又没能完全尽到监管之责。2023年XX省人民政府发布的XX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22-202223)(粤府202367
4、号)指出,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标准化管理,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正常管理范畴,落实管理职责。XX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民办教育标准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开展的假设干意见(粤教策(202223)46号)也指出,要“建立与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要“建立与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监管制度。但在实际中,政府缺少监管的实施细那么和执行手段,造成有效监管缺乏。 首先,市场准入的监管不够,对出资人是否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一定的办学资质,缺少合理的标准。对外来工子弟学校开办后的再投入,政府也缺少有效的监督,致使一些学校的硬件投入始终缺乏。 再就是外来工子弟学校自身的
5、管理。这方面,政府作了许多要求,中央、省、各市均有文件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也确实履行了一些监督和检查的职能,但仍然很不够,很多相关法律政策没有得到切实执行。这样不利于学校的教学管理,也不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教职工、社会、学生家长参与管理和监督。 外来工子弟学校在财务管理上也缺少本钱核算。一个学生一年的平均本钱到底是多少,缺少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因此,学校的年度总本钱以及利润,就难以透明地反映出来。学校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首选就是削减办学本钱,致使教学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管理上的混乱,也反映在雇佣双方,尤其是出资人和校长的关系上。在笔者调查的这些学校中,出资人普遍感到找一个好校长难,校长那么抱怨
6、出资人的苛刻。有的学校即使出资人和校长关系尚可,校长也常抱怨出资人财权过大,任意支配资金,校长待遇偏低,缺少自主权等。这反映出出资人和校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少合理的分割与制度约束。 学校对老师的招聘及管理欠标准。据笔者调查,老师学历以大专偏多,本科和中专各占一小局部,有相当比例是没有任何教学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还有很少局部是公办学校的退休教师,就是这样一支教师队伍,也处于极不稳定中,教职工的流动性较大。 学校的学籍管理也存在问题。外来工本身的职业不稳定,加上市场原因,学生的流动性很大,在招生上存在“抢生源“现象。有的学校为了稳住生源,采取了“预缴学位费的方法,即要求学生在上学期预交下学期的书本
7、费,以此来稳定生源,并作为指标摊派到老师身上,给老师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3.缺乏有效鼓励 国家和XX省政府一直在鼓励民办教育开展,202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和XX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22-202223),都明确了这一点,但对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现行的不对等的政策,却使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首先,在土地、税收、国有资产使用上仍然不能享受和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前,相关法律政策还规定民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在捐赠办学在我国尚未形成气候的情况下,既要鼓励民间出资,又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未免不够现实。 外来工子弟学校也缺乏对校
8、长的鼓励。相当局部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校长有效授权缺乏,很难按自己的思路来进行管理。教育产业是一种智力产业,智力作为人力资本应该在该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目前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投资者对此的认识明显缺乏,尤其缺乏企业界那种将管理者报酬与其任期内业绩挂钩的鼓励制度。 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说,学校的前景、民办教师的极不稳定的地位、与其繁重工作不相称的工资和待遇、缺少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都使他们觉得前景渺茫,很难激起在外来工子弟学校长期工作的欲望。 对外来工家长和学生来说,缺少的是接受义务教育的鼓励。义务教育对他们来说,是可以推卸的“义务,因为这教育是要他们掏钱买的,在生存和接受教育之间,他们完全可
9、以作出自己的选择,而不必承担所谓“义务,当然,他们也知道,让子女接受教育,是改变他们命运的希望所在,因此,尽管要掏钱,他们仍然选择把孩子送进了接纳他们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但遗憾的是,他们掏钱买来的,仍然是令人难以满意的教育,无奈之下,他们有的辍学了,有的被送回老家接受乡村学校的教育,有的在读完初中后,由于读不了城市高中,只好过早地担起了生活的重担。这难道说不是对他们受教育权利的剥夺、对他们受教育积极性的一种挫伤。 二、促进XX省外来工子弟学校开展的对策建议 1.与教育体制同步改革,尽快将外来工子弟学校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外来工属于国民,他们的子弟属于国家义务教育的对象,在当前国家经济开展,大量外来
10、工进城务工的情况下,作为效劳型的政府,如何面对这一变化的形势,制定出妥善合理的政策,不使外来工子弟被排除在义务教育政策的范围之外,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这对于打破城乡二元化的藩篱,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变;对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促进以城市为龙头的国民经济可持续开展;乃至提升整体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开展,都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因此,政府一定要下大力气解决好外来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的问题。 笔者建议,首先,政府要简化相关手续,让有余力的公办学校敞开接受外来工子弟。而且对外来工子弟应该取消任何形式的额外收费(比方借读费),使他们真正能享受同城待遇。在目前大多数公办学校学位有限,无法接受更多外来工子弟的情况下
11、,应当鼓励社会贤达人士投资办学,并将外来工子弟学校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实行与公办学校略有区别但仍然是有力的财政资助。笔者认为,在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资助中,发放教育券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外来工可向流出地政府领取义务教育券,交给流入地入读的学校,学校再向当地政府兑换成等值的教育经费。由于义务教育有较强的溢出效应,中央政府应该给予流入地政府一定的财政补贴。 其次,要实行“校本管理,改变目前政府和学校的行政隶属关系,赋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允许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改变公办教育一家独揽的现象,形成多元竞争的格局,提高办学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更重要的是将办学的权利交回给社会,促进社会多元化的开
12、展,满足民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所以,不光是要允许民办资本办教育,对一局部办得不好的公办学校,也可考虑学习美国的“特许学校和英国的“教育行动区方案的做法,由民间力量来管理运营,政府仅充当主要资助人和监管的角色。在这样的背景下,促进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开展就不仅仅是权宜之计,而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局部,其办得好坏,绝不仅仅是外来工子弟受教育权利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教育改革大局的战略高度的问题。 2.加大政府资助力度,扩大外来工子弟学校融资渠道 首先,应该把外来工子弟学校纳入城市开展的统一规划,按公立学校一样的优惠条件划拨土地给外来工子弟学校,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如果说过去允许外来工子弟学校仓促上
13、马是为了应付急需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应该对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重新规划,按公立学校的标准来建设它。政府应该在规划、拆迁、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做好和建设其他公共设施一样的支持效劳。 其次,政府应该尽快落实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财政资助。比方考虑实施前述的教育券制度。政府还应建立对外来工子弟学校长期投资的配套投资制度,比方,按出资人投资硬件的一定比例追加投资,以鼓励出资人对学校的长期投资。政府还可委托社会中立机构,定期对外来工子弟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办学绩效进行统一评估,对优异者给与更多的资助,以鼓励学校开展。政府应该尽快设立外来工子弟专项助学基金,用来资助那些因贫困而上不起学的外来工子弟。 除了加大投资力度
14、,政府还应该放宽那些不合理的限制,拓宽外来工子弟学校的融资渠道。比方说由政府担保,允许银行贷款给外来工子弟学校。又比方,允许开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民办教育公司实行股份制,上市筹集资金。政府还可向外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海内外资金来投资建设外来工子弟学校。 3.加强政府和社会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监管 首先,应该落实政府和社会对兴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准入门槛的监督,要加强对出资人资质的审查,审查其受教育情况、过往经历、社会信誉等,最好是社会名流和贤达人士,尤其是看其是否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保证了其所办学校的后续资金的投入。其次,要建立外来工子弟学校退出机制,对那些不热心办学、不按教育规律办学、违背相关
15、法律法规的,应取消其办学资格,清算其资产。第三,切实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催促外来工子弟学校建立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成员应该包括出资人、校长、政府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校一切重大事项须由董事会决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的决策由校长负责执行,学校的教职工由校长聘请,董事会不得具体干预。第四,建立科学合理的本钱核算制度。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本钱进行核算,以此为依据,确定其办学本钱、办学利润、办学开展基金、出资人的合理回报以及校长及教职工的奖励提成比例。第五,建立巡视员制度。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派出,参与学校董事会及其他重大活动,负责学校与政府间的协调合作,代表政府对学校实行监管。第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年度的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布,并以考核成绩确定政府下一年度的资助金额。第七,协助外来工子弟学校成立外来工子弟学校行业协会,加强其行业自律。第八,鼓励成立学生家长协会或外来工协会,加强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外部监督。 4.建立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长效鼓励机制 首先,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配套的鼓励政策有。土地的无偿划拨,配套公共设施的提供,及税收政策应与公办学校等同,享受和公办学校一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要加强对外来工子弟学校校长的鼓励。应该对外来工子弟学校校长实行任期制,在任期内一般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