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1)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 (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3)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被开展人名单(组织委员) (1)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此次党员大会讨论开展对象名单。 (2)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申请人汇报(申请人) (1)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局部。 (2)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介绍人) (1)第一、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2)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3)说明自己意见。 5、讨论(到会党员、申请人) (1)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2)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申请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3)申请人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6、大会表决(支部书记) (1)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到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 (2)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决议。 7、闭会(组织委员) (1)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