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范文 一、抓好主线,认真开展教育。 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标准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活动,配合协助做好一些教育活动的辅助性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假设干意见。 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假设干意见发布后,相继制定的完善了某某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那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法、某某市人民法院构建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将实施纲要和假设干意见规定的有关内容充实到责任制考核方法中,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力度。在工作方案的制定中,我们以“明确目标,分解
2、任务,确定职责,严格制度,强化监督,便于操作为指导思想,以“紧紧围绕四不为机制这一核心,将教育、制度、监督各项任务具体进行分解,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将着力点放在制度建设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上。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始终是我院反腐倡谦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落实最高院“四项制度,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审判、执行案件时,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防止因此可能产生的不公、不廉的因素。今年,某一当事人反映一审判人员未按法律规定,与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疑心与对方当事人私下接触,接举报
3、后,我院即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查实来信反映的情况虽有夸大之词,但也反映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确也存在工作不细,标准意识不强的问题,庭里以此案为鉴,进行讨论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决定该审判人员作出回避,由其他审判员进行审理。按时做好各类纪检报表的统计、报送、上情下达工作。认真执行拒礼拒贿登记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全年,共上交市纪委礼金元、礼卡计价值元;拒礼拒贿计人次,合计金额元。院长调任后,已进行了离任审计。开展每年度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对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已作出布置。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本院拍卖机构工作考核细那么
4、、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实现统一管理的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确保监督的到位和监督的实效。 四、加强与人大的联络、沟通。 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标准化、日常化。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制度,对本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要会议精神等,坚持定期向人在常委会汇报,以便人大随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情况,从宏观上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本是多形式、多渠道接受监督,加强联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次,共人次。三是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开展司法评议,先后召开局部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走访调查,多渠道听取社会各
5、界意见和建议,自查自纠,做好人大代表的提案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工作。 五、抓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案件督查。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督查案件件。其中被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件(发、改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本院提起再审而改判案件件;上级法院、市委、市人大、市纪委、市政法委等上级机关领导批示,重大纪检信访案件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呈现了案件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加的局面。通过对这些案件的督查,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的问题和违法审判的情形存在。但也反映了在个别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公正的理念不强,造成诉讼主体的不适格,实体上存在认定事实不清,定性不当,执行不力等问题。在查办案件中,我们高度重视,态度积极
6、,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认真做好准备,制定工作方案,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定纪律,确保查办案件的顺利进行。一当事人向我院反映,提出起诉后,七日内未被法院受理,违反民诉法的规定。接反映后,经我们了解,是因庭领导出差原因造成,我们即要求所在庭将情况向当事人作出说明,马上作出是否受理的法律文书,该当事人为此又向我院 表示满意,得到了赞许。年还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政法机关的暗访协查,完成了两个调研任务,一个是政法委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调研,一个是中院队伍建设调研课题。 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 一年来,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队伍建设连续五年“另违纪,但与形势的
7、要求和当前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少数同志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所谓的惩防体系无非是对原有的教育、制度、监督方面的措施进行重新的组合,意义和作用不大,从而工作不够主动,教育工作如何取得实效方法不多;效劳意识不强、不注重司法礼议。程序公正的理念还不够牢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在督查的局部案件中,不标准问题仍是“常见病、“多发病;制度的标准功能发挥尚不充分,没有遵章办事或打“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纪检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尚有差距,监督乏力滞后;在内部管理上,管理手段缺乏创新,考核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受现行机制及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实施“不必为的鼓励保障机制难度大。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