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冲突纠纷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一、健全人员配置,强化机制建设 镇镇冲突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同志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特地办公室14个,人民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政府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赐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冲突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冲突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需准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
2、觉察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准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大事发生。 (二)对冲突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冲突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把握调解冲突纠纷的主动权。对觉察的问题准时催促村社支配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冲突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方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准时化解,不得把冲突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大调解中心把冲突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
3、待、包案制度。“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支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依据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殊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管理标准,确保队伍素养 (一)统一制度建设。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标准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学问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标准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各村均按标准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标准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四、加强排查调解,社会根本稳定 上半年,我镇坚持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每周一次小排查,具体把握全镇社会冲突动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进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