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负责人平安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平安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及平安操作规程;对本单位人员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平安生产责任;2. 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平安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3. 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平安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平安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平安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4.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平安教育前方准上岗;5.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平安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平安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6.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平安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7.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