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标准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平安运行,切实发挥资金实际使用效益,根据xx市扶贫局、xx市财政局关于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xx扶(2023)17号)、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财政局xx县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xx抚组办字(2023)4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村级扶贫专项资金,是指市、县两级按照每村30%的贫困户,每户3000元的标准安排的到村扶贫专项资金。 一、专项资金使用对象 村级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的贫困
2、户)产业开展扶持和因病、因学致贫贫困户的救助。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 二、专项扶贫资金申请 贫困户根据自身情况,向村“两委申请资金扶持和救助,村“两委对申报情况进行资金分配预算,同时建立产业扶持工程和扶贫救助贫困户名单数据库。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时间自2023年3月开始至9月前拨付完毕。 三、专项资金补贴标准 贫困户申请开展产业扶持的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个体加工业等,补贴条件及标准参照xx县2023年特色种养业奖补意见执行,原那么上最高不超过4000元/项。因学致贫贫困户申请救助标准参照xx县教育扶助工程和“雨露方案教育资助工程补贴标准执行,每户每年不超过2次,原那
3、么上每次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000元。因病致贫贫困户申请救助标准参照xx县健康脱贫工程中的相关医疗救助政策标准执行,每户每年不超过2次,原那么上每次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村级扶贫专项资金拨付 乡审核批准后,由财政所按照相关资金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支付方式采用打卡发放到户,确保资金精准到户到人。 五、资金监管 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村级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平调、挤占、挪用。年度出现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资金使用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扶持贫困户开展产业和因病、因学致贫贫困户救助的资金确定,要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不允许搞“平均主义,不允许存在“优亲厚友,确保村级扶贫专项资金在切合实际的情况下公平公正的使用。 内容总结(1)本方案所称村级扶贫专项资金,是指市、县两级按照每村30%的贫困户,每户3000元的标准安排的到村扶贫专项资金(2)支付方式采用打卡发放到户,确保资金精准到户到人(3)资金使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