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虫害控制管理制度 虫害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包装油生产部厂房场地,车间和仓库不得有害虫,车间内内无蝇、鼠孳生地。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油厂房场地、生产车间、原材料贮存仓库的虫害控制。 3.引用文件 卫生标准操作标准ssop4.主要职责与权限 品控部负责虫害控制检查及纠正措施的验证。 生产部负责车间的虫害控制及防虫害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 综合部负责厂区车间外围的虫害控制。 5.程序内容 5.1保持厂区环境清洁卫生和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垃圾,以防止鼠、蚊、蝇、昆虫等害虫孳生。厂区外围放有鼠箱,车间各出入口均放置粘鼠板或驱鼠器。 5.2厂区内由公司聘请专业杀虫公司定期(每年杀虫不少
2、于一次)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 5.2.1杀虫公司应向品控部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杀虫人员上岗证、厂区内的害虫防治方案、使用的杀虫剂卫生证明及每次杀虫后的杀虫报告,由品控部保存复件。 5.2.2每次杀虫时,品控部和生产部必须安排专人监督杀虫人员的工作,并定期评估杀虫效果。 5.2.2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清洗消毒工作根据卫生标准操作标准ssop执行。 5.3车间和仓库各出入口必须装有胶帘和灭蝇灯,车间和仓库内采用密封铝合金玻璃窗,所有车间和仓库与外界相连的通风排气口必须有纱网及挡片
3、覆盖,防止害虫进入车间;车间下水道装设防鼠网。 5.4食品生产车间内,不得使用木制品工具(包括工作台面、垫板等),以防止孳生蝇鼠害虫。 5.5车间废弃设备、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出厂,以防孳生害虫。附:虫害控制设施分布图5.6检查与纠正措施 5.6.1厂区(车间外围所有场地,楼梯走道、楼顶等)和仓库的鼠笼、粘鼠胶、灭蝇灯布置区域,由车间人员每月检查一次,不得发现鼠、蚊、蝇、昆虫等害虫。如果在厂区内发现害虫,应立刻杀灭,以防造成污染。 5.6.2生产部领班每天生产前必须检查车间内是否有害虫出现的痕迹,如有那么在害虫消灭前方可生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虫害控制检查表。 5.6.3综合部指定专人每月检查一次
4、厂区内建筑物是否破损、是否有害虫孳生、窝藏。 5.6.4车间员工如果发现有虫鼠害状况,均有责任立刻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将害虫杀灭和清理。 5.6.5在厂区和车间内同一区域发现害虫到达3次或以上,相关部门应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表,由品控部进行原因分析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与杀虫公司咨询是否害虫产生抗药性,考虑更换药物或紧急杀虫;同时应考虑虫害控制设施的布置是否合理,并予以纠正。 5.6.6每月检查一次厂区、车间防虫鼠害设施是否有效。综合部负责检查厂区内、仓库的鼠笼、粘鼠胶、灭蝇灯和通风排气口的纱网及挡片;生产部负责检查车间出入口粘鼠胶、灭蝇灯、下水道防鼠网和所有通风排气口的纱网及挡片。检查结果记录于虫害控制检查表。 5.6.7生产部维修人员负责及时维修和更换厂区、车间所有防虫鼠害设施。 6.相关文件和记录 虫害控制设施分布图虫害控制检查表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