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让法治成为信仰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将是一次注定会写入历史的会议。四中全会的法治议题,是一个最能激荡党心民意、凝聚社会共识,让改革开展各个领域能够蹄疾而步稳地前行的议题。35年的改革开放释放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内生动力,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社会民生建设成绩斐然,但继续深化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经固化了的利益格局。但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现在触动利益问题比触及灵魂还难,要想打破就必须依靠法治的工具推动,以法治为准那么调整利益格局,进而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
2、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荣耀、违法可耻的社会气氛,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保卫者。 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仅是法制的建设更需要内心的参与。法律必须被信仰,否那么它将形同虚设。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哈罗德bull;伯尔曼的这句话讲出了法治信仰的至关重要。何为信仰。是源于内心的尊崇。但不同于基督徙占绝大多数的西方社会民众对以上帝之名建立人间秩序的法律的尊崇。在人治几千年的中国,在出口成宪的封建统治的消极影响下,人民对于法治的信仰极为淡薄。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对多数中国公民
3、而言,不是一时可铲除的。需要成认,目前在中国,官本位的封建遗毒仍然存在,民主意识是较为淡薄的,而封建等级特权以及敬畏和依赖父母官的心态还很严重。 法律被认为是保卫人民权利和公平正义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但同样不像西方人那样热忠于参讼,在中国,惧讼是有根深蒂固的传统。人们对法律不是亲近而是躲避,人们对法律往往是陌生和恐惧的,甚至有些人对社会的法治问题的冷漠让人感到震惊。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对法治的信仰,是一个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由于我们缺乏法治信仰和契约精神的传统,如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
4、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现象并不少见。但我们也该看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运用法律手段讨薪的农民工、活泼在决策听证会上的市民、按照信息公开程序查看政府账单的网友、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等,正凝聚着法治社会的正能量,推动着我们法治社会的开展。 四中全会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立内容,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并提出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多管齐下,在全社会树立法治公信力。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那么国强,奉法者弱那么国弱,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屡次引用。法律不仅要宣扬、信仰,更要被遵守,要坚守公正这条法治的生命线。使法律平等执行,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人民群众的选择被动的也是无奈的,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那么,如果法律、明规那么行得通,人们就遵法依规,如果潜规那么盛行、法律被践踏,人们只能选择行得通的路子走下去,哪怕它违法。所以不管法律规定得有多么完备,只要个人权力凌驾于法律,人们就会信奉强权、不信法律。正如全会公报所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依法治国,需要每一个公民和组织见贤思齐,而不是以儆效尤;需要每一个公民和组织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保卫者,让法治成为信仰。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