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在信访工作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年以来,县成立创立信访“三无县领导小组,出台县创立信访“三无县工作方案,积极探索以“三级约访、三项督办、三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疑难积案,确保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处理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年,成功创立了“国家级信访三无县。截至目前,成功化解有信访倾向的矛盾纠纷起,预防家族式矛盾纠纷起,成功调解和办结疑难积案起。一、三级约访畅诉求。根据案件事由、涉及人数、处理过程、可能后果等因素,将信访案件划分为苗头、一般、重点三个等级,结合各级实际,落实约访层级。一是苗头问题不出村。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名“第一书记和名驻村干部、名人
2、民调解员的作用,组成村组干部专班,在苗头问题没有进一步发酵升级前及时介入,通过归劝、疏导和调解,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问题不升级。二是一般问题不出镇。对于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乡镇、部门及村组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并明确由乡镇、部门科级领导逐一包案负责;由包案负责人及时约访当事人了解并掌握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包案化解方案,定期跟进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化解现有矛盾。三是重点问题不出县。对一些跨乡镇、跨部门或处理权限不在乡镇一级的重点问题,由县级领导带案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乡镇及村干部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合约访专班,进行靶向联合约访,有效化解现存的重点疑难老案。年,
3、通过三级联合约访,成功化解起长达年且次进京上访的信访案件。二、三项督办压责任。建立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常态化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一是督办。对所有转办、交办的信访问题实行一周一督办,跟踪询问信访人,察验责任人是否与信访人见面、是否作出疏导解释、是否商讨化解方案、是否对其困难进行帮扶等内容,及时向责任人单位反响跟踪情况,推动责任人及时履职。同时,开通短信平台,及时将上级的转交、办案的受理情况、办理进度及结案情况,以短信督办的方式,告知责任主体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针对个别特、急重点问题,县信访局那么采取短信十天提示一次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化解责任主体单位的责
4、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发函督办。对将要到期的信访问题,以提醒告知函的形式直接发至责任乡镇、部门进行催促办理,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的副县级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会聚各方力量推动问题解决。近年来,发函督办起,解决问题个。三是现场督办。由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安排情况、转交案件办理情况、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情况进行催促指导,并将督察情况随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在全县印发督察通报。截至目前,现场督办信访案件起。三、三步措施解心结。多方渠道寻求案件化解社会资源,探索了和解、听证调解、依
5、法破解等方法,到达化解信访疑难案件控增量及减存量的良好效果。一是和解。充分发挥家族长辈、亲朋好友、退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地方知名人士等春晖力量,对一些苗头性、隐患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预防、化解,讲清理、情、法,让当事人明理、通情、懂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听证调解。邀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召集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以及信访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主要领导和曾经参与调查处理过信访事项的当事人,搭建信访人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多方参与平台。在新闻媒体全程跟踪下,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纳入被监督的范畴,对信访问题及其处理实行阳光听证,公平、公正、公开地评议信访事项,保证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建立健全了信访问题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处理机制,切实提升了调解效果。目前,已通过信访听证成功调解起长达年以上的拆迁信访问题。三是依法破解。针对信访中的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召集公、检、法、司及上访人、上访亲友、上访人聘请的律师,召开政策法规引导会,宣讲信访事项所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其诉求是否合法合理;对法院已作出判决的,分析司法部门判决依据;对未提起诉讼的,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渠道化解信访问题。目前,通过理法途径成功化解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