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为标准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工程、倡导星级效劳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立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表达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
2、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奉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
3、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根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 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
4、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根底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根底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原那么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本省1-2月一次,每次2天。 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那么 1、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连友字第3号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集团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方法发布之日起,原字第3号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