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方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方法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按照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培训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是原那么,不公开是例外的原那么,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卫生健康系统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二、培训内容及方式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等;三政务公开职责任务、效劳承诺等;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办事流程;五需要培训的其他内容。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知识进行讲解。三、培训要求一是强化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务信息培训工作纳入年终目标岗位考核。将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列为部门岗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效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