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法心得体会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你们好。很快乐也非常感谢领导能给我这次珍贵的时机与大家交流关于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开展的历史。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
2、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表达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标准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防止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符合标准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
3、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个法律部门中根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标准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标准所构成的体系。另
4、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标准性文件。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标准,而行政法规的制定那么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标准效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标准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标准,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局部。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
5、,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缺乏,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为难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