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监察副站长平安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站长的领导下,协助站长抓好平安管理和平安监察工作。二、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煤矿平安监察条例和煤矿平安规程赋予本单位各级领导的职责和权限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三、按时参加平安办公会、“十项平安专业管理会议等平安工作会议。总结汇报平安工作情况,对下步平安工作提出意见。四、深入现场头面,发现平安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平安检察意见书,催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并组织检查验收。五、催促安技费用,通防资金工程落实完成,保证平安的必要投入。负责本单位“三同时工程的监督检查,对不按“三同时原那么施工的改
2、扩建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六、管好用好平安奖励基金,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制度,及时对先进平安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严肃查处“三违行为,做好“三违人员的处理与帮教工作。七、负责做好专职安监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好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监察水平。定期召开各种平安例会,指导好区队群众平安网员活动,经常对群监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发挥专监结合平安监督作用,努力控制事故发生。八、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编制和修改,并监督实施情况。九、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参加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各种资料,按“四不放过原那么,做好各种事故处理结案工作。十、按照上级规定做好监察内部业务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十一、负责制订站内外平安管理规章和制度,对全矿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