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办公室王秘书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合同 篇1贷款方:_ 银行;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地 址:_ 邮码:_ :_借款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地 址:_ 邮码:_ :_担保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地 址:_ 邮码:_ :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自_ 年_ 月_ 日至_ 年_ 月_ 日,由贷款方供给借款方_ 贷款_ 元。借款、还款安排如下:分 期 借 款 计 划分期还款安排日 期金 额利 率用
2、 途日 期借款本金其次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供给贷款,否那么,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运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那么,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
3、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 作担保。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归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九条 补充条款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 公证处一份。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方:_(章)代表人:_借款方:_(章)代表人:_担保方:_(章)代表人:_年_月_日担保合同 篇2保函编号: (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月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鉴于该主合同规
4、定,你方将支付承包人一笔金额为 (大写: )的预付款(以下称“预付款),而承包人须向你方供给与预付款等额的不行撤消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款保函。我方受承包人托付,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行撤销的保证: 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局部或全部的索偿通知时,无须你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马上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不超过 (大写: )或依据本保函约定递减后的其他金额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并放弃向你方追索的权力。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 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减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本保函的担保金
5、额将依据你方依主合同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中累计扣回的预付款金额作等额调减。本保函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抵扣完毕止。 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担保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 (签字)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 年 月 日担保合同 篇3邹城市乾元小额贷款: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 如贵公司接受申请为其供给借款,为维护贵公司的
6、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全部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借款人供给担保。本人特此声明并承假设如下:一、本人同意对该笔借款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归还全部债务,导致贵公司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2、本人的薪金、劳务酬劳、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运用费及转让费等。3、本人名下的全部存款
7、、房产、汽车、设备、土地运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三、本担保函是不行撤销的,担保函所涉及的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有关事项包括名称、居处、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接着履行。四、在任何状况下,在贵公司尚未收回全部借款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局部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需待借款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五、赐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形式借款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担保函的各项义务。六、本担保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
8、生效,直至贵公司将借款全部收回为止。承诺人签字:财产共有人签字:年 月 日担保合同 篇4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假设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方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那么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实力人或限制行为实力人单独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
9、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假设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全部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反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假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 篇5担保合同无效的缘由有多种,其中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状况许多,但是因担保合同自身缘由无效的也不少。所谓担保合同自身缘由无效的,指担保
10、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因欠缺有效要件,如担保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而没有办理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法律禁止作担保人的主体违反规定作担保人、或者以法律禁止用于担保的财产供给担保等。在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中可分为两种状况:1、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过错所致,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没有过错。这种状况一般很少见,因为债权人对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应当知道,知道而违反即有过错。但在债务人、但保人躲避法律对债权人隐瞒法律所禁止的状况,债权人在不知真实状况的情形下订立的无效担保合同,债权人没有过错,过错在债务人和担保人,因而应由债务人和
11、担保人担当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认为,这种状况与共同侵权相像,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例如,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供给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街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就属于债权人无过错,由担保人与债务人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说明,假设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人以本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供给担保,而接受了该担保,债权人就有过错,因而也要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能认定担保人与债务人担当连带赔偿责任。2、担保合同的无效,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
12、。这种状况比拟多见,债权人过错的多少是确定担保人担当责任大小的关键。在债权人无过错的状况下,适用上述规定。在债权人全部过错的状况下,担保人不担当任何责任,例如,债权人实行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供给的担保,保证人不担当任何责任。在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时,要看双方过错大小,依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各自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即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分担。对此,最高法院的司法说明为,担保人担当民事责任的局部,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局部的二分之一。所谓“不能清偿局部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清偿债权的剩余局部。推断“不能清偿应以债务人便利执行的财产是受到执行为标准,便利执行的财产已经受到执行的
13、,剩余债务局部即为不能清偿局部。须要说明的是,担保人担当的责任只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局部的二分之一以下,二分之一是最高限,担保人详细担当多少,以债权人与担保人的过错大小进行比拟来确定。担保合同 篇6第一条 贷与人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运用,借用人约定_运用后,返还其物。其次条 借贷期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居处或_运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归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贷与人签字:_ 借用人签字:_住址:_ 住址: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担保合同 篇7合同担保的形式包括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解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实际采纳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