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XX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XX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试点任务 (一)下放权限。优化救助流程,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以下简称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到各乡镇、街道。(二)简化环节。乡镇、街道切实承当起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主体责任,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低保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三)精减材料。取消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行只需提交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申请时,申请人需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四)异地救助
2、。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市域范围内非居住地户籍居民,在实际居住地满一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五)建立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不如实提供收入信息,提供虚假资料等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三、根本原那么 (一)权责一致原那么。对下放到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审批事项,将按照社会救助相关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服结合,权责统一,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违责必追。(二)便民利民原那么。把效劳群众放在第一位,围绕便民、利民、惠民,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事情做起,革除群众最不满意的弊端,创新机制,转变
3、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三)提高效能原那么。坚持将乡镇、街道管理权限与创新效劳方式、提高效劳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标准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四、办理流程 (一)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及受理。申请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可代其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乡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办人。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原申请对象不再提供重复资料。XX市域范围内非居住地XX户籍居民,在实际居住地一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可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二)家庭
4、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申请人在提出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待遇申请时,填写委托授权书后,由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如对其家庭、财产有争议的,由乡镇、街道提请县民政局开展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由乡镇、街道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相关资料;对经核对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向申请人书面告知理由。(三)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乡镇、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对于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但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乡镇、街道应当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必要时,乡镇、街道可以会同县民政局直接入户调查并
5、作出认定。对长期整户享受且财产和收入无变动的低保兜底家庭,动态管理复核时,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人员调查后直接提交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核,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四)审核审批。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的根底上,乡镇、街道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社会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文件报县民政局备案;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作出是否享受救助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日内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五、职责分工 (一)村居委会职责
6、。村居委会负责协助乡镇、街道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申请委托等具体工作。(二)乡镇、街道职责。乡镇、街道为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主体,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履行好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受理、调查、公示、审批、动态管理及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平安、保密等职责,依法依规出具审批意见,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做好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动态管理台账维护、档案资料保存等工作。(三)县民政局职责。县民政局负责本级社会救助事项有关政策制定、政策解读培训。负责按照程序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
7、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落实进行指导和督查。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办工作人员,做到人岗相适,满足民政工作需要,有条件的可通过增设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置效劳方式解决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效劳平台建设,建立效劳标准,明确办理流程。要在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效劳点,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以确保工作实施顺利。(二)开展业务培训。县民政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效劳,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业务人员组织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强化经
8、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将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试点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民政局要做好专项工作经费的统筹使用,扎实开展好专题培训,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开展催促指导。同时,要对民政办公设备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数据的上传XX稳平安运行。(四)注重宣传引导。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发放资料、政策咨询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做到政策入户入村入组,使群众真正了解这些惠民政策相关内容及情况,知晓有关工作的要求及申报程序。(五)加强催促指导。县民政、财政、统计、审计和纪委监委等部门要加强催促和指导,深入乡镇、街道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发现和培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