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标识治理方法 1目的为标准公司平安警示标识治理,加强平安标识采购、使用、维护、现场治理,使平安标识的治理标准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平安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才能,按照国家有关平安标识的标准、特制定本方法。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消费场所、施工场所、生活、办公场所的平安标志治理。3 治理职责3.1 平安环保治理办公室是公司平安标识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平安标识治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和考核。3.2 公司消防、交通职能治理部门分别负责职能范围内平安标识的治理。3.3 设备保障部、各消费部门负责消费现场有关设备、设备及管道涂色防护和标识的治理。3.4 采购部门
2、负责平安标志的采购及发放,平安、消防、交通职能治理部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展监视。3.5 各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平安标识牌进展统计编制采购方案、负责平安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治理。4平安标识的分类4.1 通用平安标识,指平安标志GB2894中规定的平安标志。4.2 道路交通平安标识,指道路交通平安标志GB5768-1999中规定的平安标志。4.3 消防平安标识,指消防平安标志GB134951992中规定的平安标志。4.4 职业卫生警示标识,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22中规定的平安标志。4.5 环境保护图形标识,指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中规定的平安标志。4.6 危险物
3、资包装标识,指危险物资包装标志GB190-1990中规定的平安标志。4.7 非标平安标识,指未列入国家相关标准中的平安标志。5标识治理5.1标识的采购5.1.1 平安标识需求单位按照实际需要,提出平安标识订购方案,经批准后进展采购。5.1.2 各单位按照消费、检修、作业的需要自行设置的标识,由各单位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设计、制造和设置。5.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设置的平安标识,由需求部门提出方案,汇总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订购。5.1.4 采购部门按采购程序对所需的各种标志进展采购治理及发放。5.2 标志牌的材质5.2.1 平安标志牌应采纳稳固耐用的材料制造,一般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
4、材料(一般以铁制或铝制等金属材料且不容易褪色的材质为首选)。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5.2.2 标志牌应图形明晰,无毛刺、孔洞和阻碍使用的任何疵病。5.3 平安标识设置规定5.3.1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 规定的平安标识。5.3.2 在严峻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识。5.3.3 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交通平安标识。5.3.4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戒备区域和平安标志。5.3.5 在可能产生严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 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品种、后
5、果.6 其他需要设置平安标识的区域、部位或设备设备。5.4平安标识设置要求5.4.1 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的物附近。5.4.2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以视详细情况确定。5.4.3 平安标识牌应设置在亮堂的环境中。5.4.4 平安标识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挪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挪动后,遮挡平安标识牌。5.4.5 平安标识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5.4.6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陈列。
6、5.4.7 平安标识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定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结实地连接在一起。5.4.8 消费环境有某种不平安的要素而需要用警示标志加以提示时,应设置相关警示标志。5.4.9 各种物料输送设备应设置“禁止跨越、“禁止跨越输送皮带、“禁止乘输送带、“注意皮带卷人等标志。皮带长度超过30米以上,应每隔30米设1个“禁止跨越标志。水、维修车间等有机械损害的场所要设置“注意机械伤人等平安警示标志。5.4.11对吊装孔、建筑物(提升机)平台底部等有落物危险的场所应设置“注意落物等平安标志。5.4.12对水泥磨、原料磨、烘干窑等有回转设备底部应设置“禁
7、止通行标志,并设置平安防护栏。5.4.13对窑、磨等有高空作业的设备和场所要设置“必须系平安带等平安警示标志。5热器、旋转窑、篦冷机等有高温岗位要设置“留意高温、“必须穿防烫服等平安标志。5.4.16发电部门的汽轮机、锅炉等高温、高压蒸汽部位应设置“注意蒸汽等平安标志。5.4.17有矿山的企业,在进入矿区主要路口应设置“进入矿区,留意平安和有关爆破时间的警示标志,规格大小可按照企业场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矿山道路有落石危险地段应设置“注意落石标志。5.4.18 高于地面3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平台,应挂设“禁止抛物标志。5.4.19 易受雨雪淋湿的楼梯、湿滑的地面应挂设“注意跌滑标志。5.4.20设
8、备操作位置顶部有平台的地点,下面应挂设“注意落物标志。5.4.21 上下楼梯及其他容易碰头的地点应挂设“注意碰头标志。5.4.22中控操作室、余热发电操纵室等处应挂设“机房重地,闲人4石灰石、辅料、生料均化堆场挂设“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必须带防尘口罩、“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等标识。煤均化堆场应在以上标识的根底上增设“严禁烟火标识。5.4.25原料磨、水泵房、水泥磨等处应挂设“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等标识。5.4.26稀油光滑站、液压站、柴油库房、煤磨、氧气仓库、乙炔仓库、纸袋仓库、光滑油仓库、材料备件仓库等处必须挂设“严禁烟火标志。5.4.27手动葫芦、电动葫
9、芦、天车等处应挂设“限载xx吨、“无证人员禁止操作、“起重范围内禁止站人等平安标识5.4.28 非标平安标识,指未列入国家相关标准中的平安标志。5.5 职业卫生警示标识设置详细要求5.5.1在石灰石破裂、原料破裂、煤磨、原料磨、水泥磨、水泥散装、水泥包装等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留意防尘警告标识和“必须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以及“粉尘危害告知标识。5.5.2在化验室等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以及“酸、碱危害告知标识。5.5.3在破裂机、煤磨、原料磨、水泥磨、汽轮机等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
10、耳器指令标识,以及“噪声危害告知标识。5.5.4 在预热器、旋转窑、篦冷机等高温作业场所,设置“留意高温警告标识,以及“高温、烫伤危害告知标识。5.5.5 在维修间、汽修间等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在维修车间电焊现场等处置“灭火设备、“灭火器、“消防水带和“消防栓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结合设置。5.6.8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装置的地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结合设置。5.6.9设有火灾报警器或火灾事故播送喇叭的地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