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体局重大问题及重大事项上报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对重要活动的标准支配,以及遇到有重大状况和突发大事时能准时掌控,妥当处理,保障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进展,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告内容 (一)重要活动和事项 1.需要区领导出席的会议及活动; 2.重要工作支配与部署; 3.国家、省、市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到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公务性活动; 4.国内外重要媒体到我区教育系统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5.媒体舆论反响我区教育领域的负面状况; 6.集体组织10
2、0名以上同学外出活动; 7.重要外事活动; 8.其它重要事项。 (二)平安事故 1.学校房屋倒塌; 2.发生交通、消防、踩踏、溺水、食物中毒等造成人员伤亡的各类事故; 3.各类疾病传染等疫情; 4.其它非正常伤亡事故。 (三)重大涉访涉稳问题 1.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或同学集体上访; 2.同学因非正常因素停课一天以上; 3.师生请愿、罢工、罢课。 (四)重大治安案件及刑事犯罪案件 1.学校财务被盗(数量较大); 2.学校受到冲击,正常教育秩序受到严峻影响的各类突发大事; 3.学校发生杀人、放火、爆炸、投毒、劫持师生员工等大事。 (五)重大灾难 水灾、地震、雷电等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失。 二、报告程序
3、和要求 (一)逐级负责报告。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区直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重要活动及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应报告的事宜负总责,逐级对上报告。 (二)报告形式和要求。分为当面报告、 报告、微信报告和书面报告(需加盖公章)四种。1.日常重要活动要以书面形式报告。2.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大事,事发单位必需在事发10分钟内通过 形式、2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发生一般、较大突发大事,事发单位必需在事发30分钟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3.自行支配的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4.对局要求核报的信息,要快速核实、准时反响, 反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书面反响时间不得超过20
4、分钟。5.临时性的重要活动和接待准时 报告。 (三)明确报告内容 1.重大突发性大事要报告清楚大事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主要经过、应急措施、初步缘由及大事趋势分析、联系人及有效快捷的联系方式等,连续报告大事处理的有关状况,直到该大事处理完毕。事发紧急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通过 口头报告,并准时补报文字信息。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大事,一并报告现场音视频图像信息。 2.集体活动要报告清楚参与活动的人数、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具体支配、负责人联系方法等内容。 3.重要接待活动要报告清楚来宾状况、活动日程支配和具体接待事宜。 4.向区教育体育局以上机关报告的事项,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审核,报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确认后上报。 三、严明纪律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学校、幼儿园要自觉执行报告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做到真实、准时、精确报告有关事项。对漏报、瞒报、迟报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赐予通报批判;造成不良影响、重大损失和严峻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峻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