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桂一中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学校各处室必须遵守消防法,遵守此制度。 第一条全校的消防平安工作在以校长为首的学校消防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平安工作原那么,实行四级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即: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 第二条在学校消防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部门消防平安小组,年级组(办公室)设兼职消防员,班级指定班主任为消防平安负责人。 第三条各级消防平安负责领导,要明确防火工作责任,要把消防平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布置日常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消防平安工作,在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总结评比消防平安
2、工作。 第四条学校消防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 (一)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制定学校消防工作方案,布置、总结消防工作; (三)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 (四)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平安工作; 第五条学校消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任务: (一)接受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学校的消防平安情况,使学校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平安符合规定; (三)把消防平安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教育教学、科研和日常生活等工作,同方案、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逐级确定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职责; (五)抓好经
3、常性的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及防火常识教育, 对师生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平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平安知识; (六)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平安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 (七)为学校的消防平安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配备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平安条件; (八)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落实日常消防平安管理措施; (九)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员和有关部门。 (十)组织实施学校日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十三)组织开展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或自救方案,并实施演练; (十四)各处室遵守用电制度,不准私自改变电路和私自接电。 (十五)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十六)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