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制度 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 局党组成员负责指导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基层单位重要活动,对重要材料审阅把关。局领导要按上述要求联系所属处室或党支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和效劳对象进行调研。 二、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 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工作组长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会议每月召开1次,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活动进展情况。办公室工作组长会议每2周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办公
2、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召开,办公室办公会议召开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联络员制度 各党总支支部要指定1名同志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员。联络员主要职责是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及时转达局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协助党总支支部领导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信息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学习考勤制度 全体党员同志必须自觉执行学习方案,按时参加学习,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撰写理论文章,交流讨论时,要做好发言准备。 全体党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党员要按时参加局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五、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各党总支支部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响材料、电子文档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各党总支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通知,会议记录、报告总结、大事记、新闻宣传材料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