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宗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xx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及自治县人民政府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府发(2023)9号)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印法领办(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纲要、决定情况 1
2、、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增强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1)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理论学习。为搞好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今年度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方案,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纲要、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只要是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都主动参加,根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 (2)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不仅使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及时掌握了宗教政策、法规,加强民族宗
3、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 2、加强法规宣传,优化依法行政环境根底 (1)利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做好法制宣传。我们利用每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利用赶集天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政策法规宣传更有针对性。 (2)利用宗教事务条例公布5周年之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成立了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通过制作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民族宗教
4、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信教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为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普遍借助宣传面广的新闻媒体、局域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每年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交流的时机,向他们详细讲解民族宗教政策,讨论交流普及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方式方法。一年来,我们共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民族宗教信息40余条,被省民委采用7条,被国家民委采用3条。我局贵州印江自治县搭建五大平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立活动被国家民委采用。 (4)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为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标准化水平,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独立自主自办方针教
5、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使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自觉抵抗境外渗透意识,构筑抵御境外渗透的思想防线,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依法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做法和经验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依法履行好行政职能,更关切到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 (1)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屡次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
6、识。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光伟分管此项工作,指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围绕目标细化责任。年初,局机关召开党组会,依据今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并下发了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与各股室签订了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以制度促管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保证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活动有章可循。 (2)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执法
7、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推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不断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确保了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格标准性文件的制定和申报。在标准性文件的处理上,严格按照程序,每制定一个标准性文件,都是按照业务股(室)起草,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把关,确保我局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存在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 (一)对行政法律依据认识不清。 混淆了法律法规和红头文件的界线。将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文件相混淆,认为执行文件也是执行法律,执行法律也是执行文件,却不知道法律和文件的制定有着完全不同的程序。 (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内部监督制度较多,留于形式,口号喊得多,实际做得少。主要以考核为主,如年终评比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导致依法行政存在“务虚较多。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