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倒房重建意见 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灾区房屋重建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XX市灾区房屋重建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XX市灾区房屋重建工作指导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洪涝灾区房屋重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重在和“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尊重规律,统一规划、科学重建。切实把灾后房屋重建工作与新型农
2、村住宅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和其他有关支农惠农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资助、县乡村为主的方针,确保全市灾区房屋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根本要求 (一)科学规划。灾后房屋重建要从实际出发,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特别是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规划,能进县城的进县城,能进小城镇的进小城镇,能进社区的进社区,能集中连片开发建设的集中连片开发建设,能建高层建筑的尽量建高层建筑,到达科学、平安、合理、适用、利于开展的居住目的。 (二)科学选址。灾后房屋重建要严把选址关。一定要 2坚持平安至上、环境适宜、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地质
3、条件好、方便生活、有利开展的原那么。要靠近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便于资源共享,促进农民参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业生产;要避开风口、河道、河堤、低洼地区和可能造成洪水淹没、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水库垮坝冲击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及环境条件恶劣的地段,以能够防御各种自然灾害。 (三)确保质量。要严把房屋重建质量关。实行质量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追究制。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进行施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从建筑材料、施工技术、竣工验收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确保使用合格材料,严格施工规模标准,建设优质工程。所建房屋一户一档,建设期间要在显著位置悬挂责任牌,竣工验收后设置永久性统一标识。
4、(四)确保进度。灾后房屋重建要坚持速度和质量并重的原那么,明确工程质量要求,明确施工进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实施倒计时督导。要按照房屋重建施工进度分批拨付款物,确保帮扶资金有效使用。各级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抢赶工期,确保2023月底前完成房屋重建任务,入冬之前让灾民入住新房。 三、帮扶对象和标准 (一)帮扶对象 3这次灾后重建的房屋是指因洪涝灾害倒塌或严重损坏需要重新建设的民房。政府帮扶的对象是灾区无自救能力的房屋全部倒塌户、局部房屋倒塌户、严重危房确需重建户。同等条件下,低保户、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对散居五保户,原那么上不再重新建房,安排到乡(镇)敬老院供养。各地
5、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开展状况确定建房范围,加大帮扶力度。各县(市、区)要在原来调查摸底的根底上,进一步核查确定帮扶对象,确保准确无误,不漏一户。 (二)建房标准 重建房屋必须采用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决不能再建土木结构或土坯房。建房间数要根据帮建对象的家庭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按每1人户1间、2人户2间、3人以上户3间的标准确定补助间数,每间按15平方米左右的面积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灾后房屋重建的补助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那么,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解决倒房重建所需资金,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支持灾区建房,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房资金。补助标准确实定要向
6、房屋全倒塌户和严重危房重建户重点倾斜,不准平均分配。 四、保障措施 4 (一)加强领导。灾后房屋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解决灾民住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灾后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房屋重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组织,要实行县(市)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形成层层有人抓、户户有人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灾后房屋重建工作。 (二)协调配合。市委农办主要负责灾后房屋重建的监督督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灾后房屋重建日常工作;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与扶贫搬迁相关的灾后房屋重建工作;财政部
7、门要及时足额下拨上级补助资金、用好管好建房资金;水利部门要催促检查选址是否避开洪水威胁区等工作;规划部门要做好房屋重建的规划和选址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房屋重建的设计和质量监督工作;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房屋重建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开展和改革部门要做好集中连片建房的审批和建材价格的监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搞好房屋重建用地的申请使用工作;供电和播送电视部门要保证用电和播送电视的畅通;工商、质监部门要强化建材市场管理;地震部门要做好房屋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打好灾后房屋重建攻坚战。 (三)多方筹资。灾后房屋重建资金采取“灾民自筹、政
8、府帮扶、金融支持、社会援助、群众互助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筹措。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有效整合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文化、卫生、交通、水利等各方面的专项资金,倾力支持房屋重建工作。要积极发动企业和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大金融资金扶持力度,多方支援灾后房屋重建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灾后房屋重建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减免相关税费。有关职能部门要特事特办,加快审批进度,促进房屋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程序。在房屋选址方面,要按照“县乡选择、专家评审、群众同意、县政府批准、报市有关部门备案的程序确定。在帮扶对象确定方面,对分散建房户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申报、申报名单公示、乡
9、级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批准名单公示、市民政局备案的程序确定;对集中建房户按照“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申报、县级民政局审批、村级公示、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备案的程序确定。补助资金发放方法为:对集中建房户,集中安置点开工时先付30%用以购料,主体工程完成后再拨付50%,剩余资金待房屋建成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 (五)强化监督。灾后房屋重建工作开始后,各地要每周四向市灾后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房屋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填报灾区恢复重建进度定期报表和灾 6区恢复重建资金投入定期报表。市灾后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检查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房屋重建工程的质量和平安、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等进行督查,确保灾后房屋重建任务如期完成,确保灾区群众平安过冬。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