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业环境保险开展的可行性与经营模式研究:保险的经营模式 。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开展是农业持续稳定开展的前提。实行农业环境保险是一种约束农业生产中对生态环境危害行为的有益制度性安排。在对美国较成熟的两种农业环境保险产品及其作用机理分析的根底上,从理论上论证了农业保险在我国农业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可行性;结合中国国情,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农业环境保险制度变迁路径,设计了我国农业环境保险经营模式的根本方案,并构建了经营模式的数学模型。 关键词:农业环境保险;经营模式;绿箱政策;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0439114(11)112349-05 aei d , (.,;.,
2、;.,) :,.,wasfirst,wasdiscussedwasdesigned.awasconstructed. :; 当今的农产品生产过分依赖化肥和农药投入,由此引发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已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其所带来的农产品质量平安问题也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屡屡发生、危害程度不断加深的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一次又一次唤起人类对经济开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反思,农业生产的稳定、持续开展必须与农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开展相适应。早在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博西召开的环境与农业大会()就明确提出了农业可持续开展的项根本任务:一是开展国家农业生产,以自力更
3、生为根底,配以适量进口,保证国内食物供应;二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的综合开展,增加农村就业和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三是合理利用和改善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人类创造适宜的生存条件。实现农业可持续开展的前提条件就是农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开展。充分利用框架下的绿箱政策,开展一种既能保障农民收入,同时又能维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开展的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可持续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保险在环境保护上的可行性 我国农业目前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是农民收入问题和农业环境破坏问题。是否存在某种保险设计方案可同时兼顾两者,即既能够保障农民收入,又能够有效减少农业生产所带来的环境破坏。答案是肯定的,农业环境保险设计方案在
4、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事实上,某些兴旺国家已经在这一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某种商品或者方案的可行性,就是要分析这种商品的市场或者这个方案潜在的市场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效。那么分析农业环境保险的可行性就是要探讨农业环境保险市场上供求双方是否存在,以及通过相关因素的调整是否会到达均衡。 .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分析 分析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首先要将环境保护政策与农业保险结合起来。农业是依赖大自然的产业,环境保护亦是对大自然的保护,考虑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是否存在首先要考虑的是对自然的保险需求是否存在。农业中的环境问题由于产权不明晰,既没有市场又存在外部性,在这种状态下,农业
5、环境保险需求是不存在的。但是在相关的环保法约束下,农业环境保护责任的曝光为农业环境保险创造了一个需求。 政府管制同样有创造需求的潜力。例如在环境保护方案下,政府会对那些不遵守规那么而造成环境破坏的农业生产者强制征收罚款或者勒令其停止所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那么对有分担风险成效的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那么会大大提升。此外,政府亦可通过补贴来创造需求。但当自然需求本身很小时,政府试图通过补贴创造农业环境保险需求会产生很大的本钱,要使农业环境保险付诸实施那么有相当难度。 政府也可以将管制和补贴结合起来,对参加农业环境保险的农户进行补贴,对那些未参与投保却造成环境破坏的农民予以罚款或者勒令其停止生产。当然补
6、贴和管制的形式及程度不同,所创造的对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也将不一。 农资企业的特征、目标等因素也会影响其对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例如某些企业由于资本稀缺且盈利少,即便农业环境保险有政府补贴,他们也不太可能支付得起农业环境保险的高额保费。再比方企业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可能也不会投保农业环境险。还有些企业由于有很多股东,当公司由于农业环境风险而面临破产清算时,也不会有人愿意通过承保农业环境险来分担风险,因为即便公司破产,每位股东的损失和承担的责任也很有限,这时他们更有可能采取坐视的态度。因此,农业环境保险的需求还是潜在存在的,农业生产者必须要有这个意识,政府才可以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创造和提升这
7、样一个需求。 本文为全文原貌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原版全文.农业环境保险的供应分析 要使农业环境保险市场得以存在,对保险产品的供应是必不可少的。保险的供应方所给出的保险设计方案所关注的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农业环境风险是否可保以及承保后是否会阻碍保险市场的开展、是否能对被保险人进行明确的风险分级、是否有一个可用的定损方案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能否被有效躲避等问题,这些都会影响保险供应方的供应意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影响农业环境保险供应的因素也应当予以重视。 开发一种新保险产品时,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缺乏可信的历史数据。而农业环境保险属于一种全新的保险产品,根本就没有与之相关的历史数据,因此
8、厘定农业环境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本就不太可能。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已有的农业保险的历史数据,再加之大胆的创造,先通过试点,再来不断修正保险费率。通过不断地尝试,进而摸索出能够使农业保险公司到达盈亏平衡的保险费率水平。 其次,逆向选择问题是新产品开发最受重视的一个因素。它常常会给保险公司新产品上市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一般保险公司用其所掌握的历史理赔数据作为主要的而不是惟一的保险费率厘定的数据来源。当其试图引入新的保险产品时,大量的不确定性可能来源于保险公司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时,对理赔数据的创造或者取得。因此要使农业环境保险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第三,政府在这种保险产品市场上的角色定位
9、,是参与保险的供应,还是仅仅只是一个宏观调控者或者只提供保费的补贴。以农作物保险为例,纯粹的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提供保险的目的应当予以区分。商业保险公司往往是追求盈利的,他们通常要求最低风险和最高数量的责任保单。依据理赔法那么,被保险人假设是低风险,保险公司更有可能多营利,客户数量越大就代表着提供保险的本钱收益率越高。而且商业性保险公司承保时往往有倾向性,那些拥有高风险的少数群体,往往不是他们的承保对象。而假设由政府供应,情况会大不相同。政府会以公平作为第一考量,因此会愿意吸纳一定的交易本钱,政府通常会承保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的那一群体。 政府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作为再保险人。目前美国政府在农作
10、物保险上是作为再保险人,为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在美国农作物保险系统下,虽然独立的商业保险人也存在,但政府作为再保险人却使得这一市场趋于完善。原因有二:其一,联邦政府由于其巨大的预算和赤字能力,甚至可以承担美国农业上的一场大旱灾,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处理相关损失时相对困难,这时商业保险公司假设向联邦政府办理分保,可有效减少其保险负担;其二,政府作为再保险人可为商业性保险公司减少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上的不确定性。例如,自世纪年代中期美国农作物收入险问世以来,美国农业部()提供的标准再保险就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这种新险种扫除了大量的不确定性,在确保农民收入上发挥了重要成效。因此,鉴于美国保险成功的案例
11、,政府可同时参与农业环境保险的供应且为参与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在一定前提条件下,农业环境保险市场是存在的。 美国农业环境保险险种及其作用机理 .有关种植业承保氮肥过度使用的保险 农作物肥料的过度投放导致素超标是农业非点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按(最正确管理操作)指导方针操作将会减少过度的素使用。目前,由于肥料价格廉价,而且传统观念认为投入与产出成正比,因此过度的肥料被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在农作物完全吸收前,大量的素进入土壤或被雨水冲走。这种做法对局部农业生产者来说可能是不得以,但却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也为下游居民带来外部效应。 如果最优管理方案下素的使用使得环境破坏风险变小,那么保单可以保证农民的产出。农作物素保险承保在据情况下使用素导致农民减产的损失,这样一种保单是为了解决农民对低产出的担忧。这种保单利用农民短期和长期生产行为的改变来确保农民收入和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短期内,农民可以确保产量;长期下,农民也会不断适应,以确保素的使用不会超标。 .有关养殖业的保单 (限制性家畜饲养操作),特别是肉猪的饲养所产生的粪便将会带来特殊的环境破环及处理费用。当粪便堆积溢满时,严重的环境破坏和公共卫生问题将会随之而来。美国大多数州现在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