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井下钻探、注浆停顿作业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平安认识,提升井下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的过程操纵,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对井下钻探、注浆作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停顿作业处理。一、无设计、无措施及未按规定审批组织施工的。二、未按设计施工的。三、未持证上岗的。四、平安退路不畅通;施工现场支护不完好存在平安隐患的。五、探放水地点及其附近未安设专用。六、排水系统未到达设计要求的。七、水文地质钻孔孔口管耐压试验未到达设计要求接着施工的;水压大于1.5Mpa无防喷、反压装置;底板注浆改造钻孔见灰岩前未进展二次复注试压的。八、水文孔施工现场无钻孔放样测点和标注、没有合格的测量校检器具。九、钻探注浆现场没有施工牌板,无施工记录的;未安装注浆压力表施工的。十、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