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国土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第一篇:规划科上半年工作总结1、共受理预审项目25个,其中省级项目2个,预审面积137.7706公顷,其中农用地104.3668公顷耕地79.7827,建设用地27.7663公顷,未利用地5.6375公顷。在审查中,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土地利用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用地预审条件项目及时完成预审,对不符合用地预审条件项目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完成县级预审项目网上备案和档案的归档等工作。2、及时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那么性修改工作。为进一步拓展我县用地空间,
2、主动策应我县“一主四辅战略设想,我们及时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向上争取到了1.0万亩规划流量。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坚持以规划引导项目,做好规划管理的提前介入和效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那么性修改正程中,我们主动与县经济开发区、银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县旅游局和各乡镇、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在严守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永久根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引导乡镇开展特色经济,有效保障了我县城南新区、景区、湿地公园综合开发项目、综合体、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符合土地规划,促进了我县我县经济健康持续开展。3、协助开展生态保护功能片区土地
3、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会议精神,我们安排相关科室主动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对接,目前一协助完成了功能片区规划编制第二轮调研说明与调查表格的填报等工作;二利用规划修改契机,为湿地公园综合开发项目入口和管理区,分配了160亩规划流量,进行了规划调整,目前已通过省国土厅审查,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可有效保证项目前期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项目顺利推进。4、完成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二、三批实施规划方案编制、评审、修改、公示和上报等工作。保证了我县博亚特、金大地、荣吉等重要项目用地,有效缓解了我县用地紧张问题。5、完成了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二、三批用地规划审查和上报等工
4、作,审查土地面积29.6682公顷,其中农用地26.3198公顷,耕地21.4507公顷。较好地配合了征地报批工作。6、完成2023年挂钩第二批挂钩实施规划的根本信息、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信息录入、在线挂钩备案工作;7、为有效保证我县重点项目用地,积极为省级独立选址项目向上申请用地方案。目前已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向上申请了独立选址方案,拟申请用地面积0.4048公顷,其中农用地0.4048公顷,耕地0.395公顷。8、完成2023年2023年卫片执法规划审查、相关表格填报和备查档案等工作,为迎检做好有关规划内外业前期工作。完成了2023年3月督察局批次疑问的相关材料的举证。9、完成日常项目用地
5、选址规划审查、咨询、实地踏勘和其它各项交办工作。一年来我们效劳了许多企业及项目,对于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效劳,仔细解释,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项目审批。耐心解释退件理由,及时给予办事人员一个详细的答复和解决方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详细解释办事流程和所需资料。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我们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力争做到精准化效劳。第二篇:矿管科上半年工作总结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矿管科按照“转观念、严标准要求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深入探索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将矿管科二0一五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进行了砖瓦粘土生产企业的年检
6、工作1、对企业采矿许可证及合法使用粘土资源有关证明和材料进行复查、复检,并对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认真核查去年砖瓦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及相关规费收缴的情况,各砖瓦企业必须提供缴费证明、发票复印件等其他必需提供材料,并建立砖瓦窑厂缴费台帐。3、认真核查砖瓦企业生产的有关部门法定要件,要求砖瓦企业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二、建立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机制依法履行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了巡查工作。矿产资源科、局监察大队及各国土资源分局定期建立巡查监管制度,对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
7、作为日常查处的重点。第三篇:矿管科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加强粘土资源动态监管工作1、为标准粘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杜绝随意开采或无证乱采粘土的行为,我局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集中巡查整治,重点对开采范围是否符合采矿权出让合同进行确认。2、对企业采矿许可证及合法使用粘土资源有关证明和材料进行复查、复检,并对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进行了砖瓦粘土生产企业的年检工作1、认真核查砖瓦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及相关规费收缴的情况,各砖瓦企业必须提供缴费证明、发票复印件等其他必需提供材料,并建立砖瓦窑厂缴费台帐。2、认真核查了全县15家砖瓦企业生产的有关部门法定要件,要求砖瓦企业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三、完成了矿产资源统计年报工作2023年度县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年报工作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现以完成。全县原有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15家,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比去年略有减少。四、建立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机制1、依法履行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了巡查工作。矿产资源科、局监察大队及各国土资源分局定期建立巡查监管制度,对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作为日常查处的重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