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做好督察工作的思考 督察作为各级公安行政首长抓工作落实的一把利剑,为公安事业的开展立下汗马功绩,队伍建设中的顽症得到了有效解决,执法不公等问题明显减少,民警宗旨意识明显加强。笔者结合实际,浅谈如何做好县级警务督察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警务督察工作的生命线。警务督察是公安机关实施内部监督机构,是代表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抓工作、管队伍的一个重要部门,它代表行政首长行使职权,所以督察工作离开了领导的重视,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加强县级督察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县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的督察意识,督察工作实际上就是行政首长抓工作落实、管队伍建设的另一只眼和手,如果领导重视经常呵护关心这只眼和手,督
2、察工作就会眼疾手快,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成为抓队伍的灵招,所以在县区加强警务督察工作中,必须把警务督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建立标准的县级警务督察机构,配齐配强督察人员是全面加强县级警务督察工作的必要条件。就我县而言,督察、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而在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督察又面临着合并的要求,这种局面必然会削弱和淡化督察工作职能,老的问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势必导致督察职能作用削弱。如果要使督察工作继续发挥在抓工作、管队伍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督察事业取得长足开展,必须用科学开展观来统领督察工作,县级督察机构不仅不能撤,而且要作为整个公安督察工作的根基,切实抓紧抓好。建立标准
3、的县级督察机构还必须配齐配强督察民警,开展任何一项工作人是第一要素,如果没有一个业精技强、素质高的督察队伍,就不可能管理出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所以配齐配强县级公安机关督察队伍是开展好督察工作的必备条件。 三、落实督察工作经费,加强装备配置是做好督察工作的后勤保障。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督察工作是一个高本钱、高消耗、无利润的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工作势必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费用,如果经费得不到保障,督察工作就无法开展,就无法保障警令政令的畅通,在加强县级警务督察工作中,落实督察工作经费,把督察公用经费列入经费预算,实行实报实销既是加强督察工作的需要,也是调动督察民警工作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4、在装备配备上,必须保证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和、摄像机、照相机、酒精测试仪、密录密拍等设备。如果没有交通工具,现场督察、随警督察,明查暗访等形之有效的督察活动根本无法开展,必然导致督察工作走形式,出现棚架现象。 四、以绩效考评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才能使县级督察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立于不败之地。全省督察绩效考评是检验全省每个县督察工作开展好坏标准的尽度。所以在开展县级督察工作中,必须牢牢抓住这根主线不放,首先要对绩效考评的内容做到融合贯穿,全面掌握,要不断拓展工作区域,不能只局限在案件核查、群众投诉、督察活动上,还要在舆论宣传、民警维权、强化督察措施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县级督察工
5、作向纵深方向开展,只能全面深入的督察工作,才能在绩效考评中多加分、少失分,才能保证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在全省立于不败之地。 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积极的工作态度,以有力的工作实绩,争取领导对督察工作的重视。督察工作时刻也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当我们发现领导对督察工作一时关注较少时,不能就此自暴自弃,而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以更加有力的工作实绩来争取领导对督察工作的重视。要充分发挥督察的职能,尽职尽责的抓好工作落实和队伍管理,用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向局党委汇报,引起领导的关注,从中感受到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从而重视支持督察工作。 六、要加强督察成果转化和运用。警务督察成果能否得以转化和运用是督察工作的归宿。每一次督察活动开展后,都会发现工作或队伍管理中的问题,有好的经验做法,也有缺乏之处,而这些督察成果能否有效地被转化和应用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去,是关系到每一次督察活动的成效。而这些督察成果能否顺利转化运用,关键还是靠领导重视。因此在每次督察活动结束之后,都要形成书面报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表象、原因以及存在的危害性,并向领导提出诚恳的合理化建议,以引起领导重视,加强督察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既推进了工作,也树立了督察部门的权威。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