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 灵活就业的开展与出现,一方面增大了劳动力就业市场整体的活力,促进了经济与就业增长;另一方面也令就业的稳定性得到下降,减弱了就业的平安性。针对于这一种情况,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便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之上来。怎样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便关系到了我国的灵活就业能不能顺利、健康开展的主要因素,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属于我国对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是否能够突破的关键环节。本文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对灵活就业的情况与现状实施介绍的根底之上,提出了江办省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所面临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分析,以此为根底提出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
2、度相关的综合建议。关键词: 灵活就业;措施;社会保障引言:随着国内法制的建设一步步完善,法律问题研究被作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灵活就业人员客观上相比照拟缺乏社会保障。对我国正规就业人员来讲,无论是在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上,还是在我国的政策倾斜方面,其社会保障体系均相对稳定。在同等的条件之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就稍显薄弱,其有涉及到的法规法律大多数处在较低的法律位阶,把灵活就业人员纳进己经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研究目前学界研究的比拟少,为更好的维持灵活就业人员切身的利益,为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也为推进国内法制社会进一步的开展。因此
3、,研究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法制问题的意义十分重要,这不单能够更好保护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利益,预防腐败,表达中国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策方针,同时,也为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建立提供强而有力的推助与客观法律保障。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概述一灵活就业的概念以及性质灵活就业概念范围比拟宽泛。因为这既包括各种灵活就业的,不稳定的工作,也包含就业方式灵活,具有保障的工作。既包含正规就业灵活形式,又涵盖非正规机构的非正规就业。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劳动科学研究所对于灵活就业做出了以下界定:第一,以劳动或者经营为目的;第二,法律法制政策的监管情况;第三,雇员的情况;第四,工作的稳定性;第五,收入及工
4、作时间;第六,社会保护与劳动的责任归属等。笔者对于以上观点保持支持的态度,这不单缩小了原本灵活就业的概念范围,还更加具体科学的对于哪局部算是灵活就业给出相比照拟明确的解答。因此,对灵活就业的概念,应当是该部门界定的范围所指出的非正规就业。由于灵活就业在内容与形态上具备了很大的复杂性,加上我国还处在经济不兴旺的状态,经济开展自身缺乏够创造宽广的就业需求,因此,灵活就业的开展有其必然性。又因为政府在其就业领域之内的干预,使我国劳动力市场一直无法摆脱其管制,基于国内质量低的灵活就业在就业比例中比拟大的国情,有必要研究讨论转型期的灵活就业性质,笔者支持以下观点:第一,灵活就业属于我国市场主体进行自发选
5、择的结果;第二,现阶段的灵活就业是“制度边缘就业并且以面向了社会的弱势群体为主体。第三,灵活就业介于了正规就业与失业间的缓冲层,研究分析好灵活就业的性质与概念,对于在灵活就业之中有可能会发生的各类问题便具有了思想准备,才可以对症下药,在法律层面能给灵活就业人员供以更多的可行法律保障。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与内涵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指的是国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其面临生活困难、年老、伤残、疾病、失业、死亡、生育、遭遇灾害时,由国家根据一定的法规与法律,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最根本的生活权利提供补贴与救助的一种制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由以下四个方面要素构成:(1)社会保障
6、最终的责任主体为国家或政府。(2)社会保障属于法律授予灵活就业人员一项根本权利。(3)社会保障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根本的生活保障,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生活遇到困难之时而提供的最根本的物质帮助与社会效劳。(4)社会保障是倾斜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再分配政策,具备了一定经济福利性。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具备了十分重大的意义:(1)对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健康的运行有利,促进社会保障体制得到完善。(2)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供应的缺乏,将致使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缺失,没有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往往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进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完善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维护其社会保障权益,使他们可以充分
7、享受到经济开展成果,不仅有利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的开展,更有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三灵活就业人员的构成灵活就业人员构成具备层次性与复杂性。灵活就业人员根本构成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概括:1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行业:第一是在第三产业之中的效劳行业。这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最集中的行业。第二是自由职业人员与兼职人员最集中的高科技、文教等行业。2灵活就业人员来源:第一是在劳动关系上处在弱势的就业群体,如农民工、下岗人员等。第二是在劳动关系上处在强势的就业群体,如技术含量高,文化程度高的人员。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属性:第一是参加过社会保障以后中断的就业人员;第二是一直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障的灵活就
8、业人员。四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性1、 促进灵活就业开展所需接收灵活就业人员并进到社会保障制度属于促进灵活就业开展所需。随着近几年灵活就业开展,灵活就业已成为了我国城镇的新增就业主要方式,灵活就业凭借其独有的特征为解决国内再就业与就业的问题开辟出一条有效果的道路,为促进灵活就业的绿色开展,就需要建立出适合这一种就业方式的保障制度,清理灵活就业在其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吸收灵活就业人员能够进入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从业者最根本的权益,减少其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来促进灵活就业的蓬勃开展,更好的去解决国内长久存在的就业问题。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所需吸收灵活就业人员进到社会
9、保障制度属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所需。从社会保障理念看,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要求了公平性,要对弱势群体的权益实施保护,保障其最低的生活水平。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而且总体的水平比拟低,很多人的收入只可以维持他们的最根本生活,有的甚至还达不到最低的生活水平,生活也非常窘迫,他们理所应当获得社会的帮助与关心,共同去分享经济开展成果,这便要求了社会保障为其根本生活提供出最后的一道防线。由社会保障制度开展趋势来看,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宽泛。许多国家在初始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之时,保障对象也根本是仅限在了某一些人,保障范围狭窄,之后伴随着社会开展,保障范围才渐渐得到扩大的,越来越多人才
10、逐渐享受到社会保障待遇。因此把灵活就业人员纳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必然要求。3、 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所需吸收灵活就业人员进到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维护灵活就业人员本身权益所需。从灵活就业人员的根本情况分析能够看出,这一些群体许多人员的工作技能单一、收入水平较低、文化程度较低、劳动关系复杂,有的甚至是社会的困难群体与弱势群体,生活水平比拟低,还有的甚至没有到达最低的生活标准水准。因此,我们迫切需把灵活就业人员纳进到社会保障制度之中来,使正规部门就业人员与灵活就业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真正解除掉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江苏省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11、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一江苏省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现状近年来,苏州市全面推进二、三产业跨越开展,使行业的总量规模、开展质量和水平都有了很大提升。目前,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已突破1万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达90多家。苏州高速开展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逐步扩大。以灵活就业人员聚集的效劳业为例,2023年,实现效劳业增加值4582亿元。大量灵活就业人员涌人苏州,也迫使苏州市政府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 自1998年5月,苏州市区社保部门在省内率先推出自谋职业人员参保业务,允许自谋职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以来,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经历十多年的推行与不断完善,目前
12、已经初具规模可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种类的增多。2023年苏州市区自谋职业者可参加医疗保险方法实施,2023年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方法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生育保险。(2)参保门槛的降低。在扩大参保险种外,不断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门槛。2023年印发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方法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纳人了正轨,规定参保对象不再区分农村、城镇户口,只要是本市户口均可参保,而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局部放松了外地户籍人员的参保限制,大大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门槛。(3)保险政策的逐步完善。2023年起,开始实行市区各社保经办机构全面受理自
13、谋职业人员参保业务,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办理与咨询参保业务。2023年起灵活就业期间医疗保险允许中断缴费,并且养老、医疗两大险种可单独参保。202323年,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方法公布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在省内按照一定方法续接缴费。不断完善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措施也促使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让许多自谋职业者有了社会保障。二江苏省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现行缴费制度不够公平国务院有关完善公司职工的根本养老保险制的决定中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根本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是2
14、0%,其中8%计入了个人账户,退休以后按照企业职工的根本养老保险计发方法来计发根本养老保险。我国现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规定了正式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为28%,二者相比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率降低了近1/3左右。然而,二者的缴费比率不相同,但二者退休以后的待遇却相同,这就导致了缴多与缴少是一样的不公平的局面。从社会保障应该保障公正公平性的角度来看,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大幅度地降低,对于正规的就业人员是极为不公正和不公平的。相等的缴费基数,不相等的缴费比率,一样的退休待遇。换句话来讲,用不同等过程获取同等结果,俗话讲不患少而患不均,应当要用相等的过程来获得相等的结果。2、法规制度不够健全,缺乏
15、对应的社保配套措施国务院针对于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江苏省苏州市在我国政策的指导之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也出具了一些政策。尤其是就业促进法,该法律明确要完善与灵活就业开展所适应的社保政策,从法律的形式方面对于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险做出了规定。然而,苏州市灵活就业者的社保问题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特别突出。比方说还有相当量的灵活就业者得不到最根本的社会保障,现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操作性不强,过于原那么性,没有对于具体的实施过程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局部用人单位为减少员工的用工本钱,通常不给灵活就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专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依然未制定。劳动行政
16、机构对于灵活就业者所在的部门执法监督力不够。3、缺乏自主性与灵活性当前苏州市医疗与养老等重要的有关社会保险制度分割在了2023来个统筹单位内运转,现行管理手段及转移政策不适应灵活就业者频繁且流动的所需。灵活就业者流动性较大,不单在同一个城市反复地变动其工作岗位,而且还常常跨地域的流动,以及阶段性的转进非农领域就业。一旦他们离开了原工作的城市,因为政策不统一,条块分割较严重,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难转回原籍,灵活就业者社保关系的转移十分困难。由于社保关系的接续、异地转移问题未得到根本的解决,相应导致本人与单位都缺少了参保积极性。三、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对策与方法一多元化宣传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愿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与意愿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的政策认知有关,因此其社会保险参与意愿直接依赖于政策的宣传,这种宣传不仅需要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更要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