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法律根底课的心得体会 学习了法律根底这门课,让我感触很深,也让我对法律有关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例如,违法行为、犯罪,明白了他们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犯罪一定是违法的,但是违法不一定是犯罪。如果我们不加以区别对待,就会混淆,从而带了不良后果。 法律根底这堂课的安排也很新颖,课前演讲1分钟,让我们了解更多关于课外知识,开阔了眼界,也锻炼了我们的胆量和口头表达能力。虽然仅仅是1分钟,带来却是很多益处,再加上法律根底这门课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涉及多种法律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更应该将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起来。而课前1分钟演讲就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点,真正做到了广博与精深的结合,真是一个不错的安排。
2、学习法律根底,也让我了解到这门课的学习方法和以往的学习方法不同,不能再依赖以往中学时代死记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再也不适用于现在的大学课堂。法律根底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我们学习法律根底课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应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知识,积极参加法律实践,在日常生活当中,难免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这就要求我们要用所学法律知识去解决处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上面讲到的只是课堂上的收获和学习方法,下面讲讲我对课内知识的体会。如第八章中的诉讼法,其中第二节讲到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超过诉讼时效,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从知道
3、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那么案例,大体内容是某初三毕业班一位姓刘的女生,9年前上幼儿园时在一次玩耍中,因为带班老师的不注意,使她从楼梯滑下摔断无名指。后来由于幼儿园及时送其到医院,并屡次到医院探望,家长很感谢,也就消除了要求赔偿的念头。但后来那位女生在毕业填报某音乐学院时却因为无名指留下残疾而不能填报,她的父母才想到要起诉,可是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使用短期诉讼时效,时期是一年。但是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她的损害赔偿。她可以起诉,但法院只能判决她败诉。这那么案例无不说明法律知识薄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到那时即使你想挽回也是不可能的了。由此,我们应该学好法律知识,来保卫自己的正当利益。 作为当今时代的大学生,如果只会懂法而不会用法,无疑是失败的。现实的生活要求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懂得用法,学会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单位侵犯时,应运用所学的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2页 共2页